噶尔弼平定西藏碑记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康熙帝第十四子、抚远大将军允禵西征率兵进藏驱逐准噶尔军,及准噶尔军败遁后之善后措施,对战役经过记载较详,可与《清实录》等有关文献相印证,并补其不足。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康熙帝第十四子、抚远大将军允禵西征率兵进藏驱逐准噶尔军,及准噶尔军败遁后之善后措施,对战役经过记载较详,可与《清实录》等有关文献相印证,并补其不足。
地名。西汉置,隶五原郡。位于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东汉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汉以中郎将吴棠行度辽将军事,领兵屯其地,以防南北匈奴相通。和帝永元六年(公元94年),南单于安国追击左贤王师子至该地,
见“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444页)。
金大臣。河北西路(治今河北正定)猛安人。女真族。乌古论氏。由奉御升近侍局直长、局使。泰和四年(1204),迁局提点。奉诏按视开凿通州漕河。六年(1206),从右副元帅完颜匡出唐邓攻宋,为先锋都统,取枣
见“西夏大藏经”(709页)。
元朝官员。又译马思忽惕、马思忽惕伯。回回人。※牙老瓦赤(牙刺洼赤)之子。原籍花剌子模。约元太祖十六至十七年(1221—1222),以蒙古军征花剌子模,随父款归成吉思汗,并献管理城市方略,受委随父同治河
见“冷边土司”(1119页)。
见“图鲁博罗特”(1438页)。
见“耶律贤”(1302页)。
?—398十六国时期后燕国君。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国君慕容垂庶子。建兴元年(386),父称帝后,历封武卫大将军、赵王。统军破降前秦将苻定等,平定上谷王敏、代郡许谦之乱。十年,与太
见“希滩河卫”(11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