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9—1652清初大臣。满族。赫舍里氏。原籍英额(今辽宁省开原县东南英额),后移哈达部。后金天命四年(1619),随兄硕色率众归附努尔哈赤。以兼通满、汉、蒙古文字,召直文馆,赐号巴克什(满语,意为
地名、县名。位于我国云南省西南边陲,北接耿马,东界澜沧,西、南与缅甸接壤。唐时属南诏辖地,宋归永昌府,元属木连路军民府,明清时期归孟连长官司管辖,光绪十三年(1887)后属镇边直隶厅。民国年间曾属澜沧
见“什和勒伯克”(317页)。
见“阿尔泰办事大臣”(1248页)。
见“隆舜”(2136页)。
见“蓝市城”(2316页)。
?—1765清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初由笔帖式迁户部郎中。乾隆十九年(1754)起,历任云南布政使、安徽按察使。二十二年(1757),以未能举发总督恒文非法购买黄金案,被革职。二十三年,奉命赴巴里坤筹
金代女真语官名。“撒合辇”意为“黑”, “必剌”意为“江”或“河”, “谋克”为“百夫长”之意。三词组合,意为“黑河百夫长”。为驻黑河之军事长官,地位远比百夫长高。原为骨典乣详稳,贞祐四年(1216)
书名。满汉对照词书。清雍正二年(1724)李延基编纂。分子、丑、寅、卯、辰、己、午、未、申、酉、戍、亥12卷。以※《清文鉴》为基础,多收词汇2000余条,凡14000余条。解释简明,内容广泛,以生活、
即“苴仁”(13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