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彼得堡条约
见“中俄改订条约” (300页)。
见“中俄改订条约” (300页)。
见“西夏大藏经”(709页)。
即“王昭君”(209页)。
契丹建国后,官制分北、南,分治契丹本族与汉、渤海等族。其官称,除大量袭用汉官外,亦保留了部分契丹本语的官称。总汇见下表。详况分见诸条。契丹语名称相当汉职 (或职司)出 处于越建国前,掌部落联盟军政实权
清代台湾地方政府拨给高山族屯丁的土地。乾隆五十三年(1788),由大将军福康安奏请,经军机大臣、兵部尚书批准,在台湾内山“生番”居地边界招募附近“熟番”之力壮者设屯,禁止汉人入山滋事和内山“生番”外出
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拉祜族供奉的诸神之一。被认为是创造天地江河、日月星辰、人类万物,并能征服一切,主宰人们吉凶的天神。供奉在深山老林的禁地,非本族人不得接近。
官名。清代直隶绿营的五镇总兵官之一。驻今河北省遵化境。雍正元年(1723),裁旧设马兰协副将,改设马兰镇总兵官。直辖镇标:左营,设游击以下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官;右营,设守备以下千把总等官。
见“失里绵卫”①”(591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旧称“仲家”、“夷族”。自称“布越”、“布那”、“布曼”、“布侬”、“布僚”等。主要分布于贵州南部、西南部镇宁、紫云、关岭、平坝、清镇等地,贵阳郊区亦有分布。其地气候温和,多溶岩分布
契丹小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扎鲁特旗乌兰哈达西南4公里的石崖上。为现仅见的契丹小字石崖墨书,惜年久剥失,不好分辨,仍能看出数字。
见“刘崇”(8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