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蒙古官名。又译“桑齐”。“仓”汉语“仓廪”,“赤”蒙古语,意为“司事人”。《元史语解》释为“管仓人”。元内宰司所属典膳署仓赤35人,与令,丞等共掌内府饮膳之事。
书名。清毛岳生撰。1卷。为作者所著《元书》存而未佚部分。《元书》亦未竟,仅撰有诸表、《考辨》数卷及后妃、公主二传,表及《考辨》均佚,惟二传犹存。对《元史》有所增益。《后妃传》中烈祖后诃额伦、太祖后忽阑
西夏官员。党项羌族。夏惠宗时(1068—1086)官钤辖。与宋麟州将王文郁战于开光州,力屈请降,补宋朝供奉官。以夏国相梁乙埋命杀其爱女,羁管其家口,乃谋归夏。事觉,宋神宗下诏纵归之,给以口粮路费。命经
即“豆莫娄”(983页)。
晋代匈奴一支。又称贰城胡。匈奴右贤王曹毂(又作曹谷)附前秦苻坚。东晋废帝太和二年(367),毂死,坚分其部众为二,贰城(故址在今陕西黄陵县西北)以西两万余落(即户),由长子曹玺统领,封为骆川侯;贰城以
见“猛骨孛罗”(2078页)。
①又作斡惕赤斤、斡辰、斡真、窝真。蒙古语音译,意为“灶君”,指幼子。古代蒙古人习俗,正妻所生幼子婚后仍留于双亲身边,并继承父亲的主要遗产。由于幼子是家中炉灶之守护者,亦即帐幕的主人,故被称为斡赤斤(灶
西羌的一支。见: “参狼羌”(1551页)。
简称蒙政会。由内蒙古部分封建王公贵族组成的自治政务机关。1934年4月23日,根据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提出的《蒙古自治办法原则》八项条款,在百灵庙(今乌兰察布盟达尔罕茂明安旗)成立。乌兰察布盟盟长云端旺
?—755唐朝将领。高句丽人。高氏。四镇校将舍鸡之子。年20余,从至安西,以父功补游击将军,数年父子并班。善骑射。唐玄宗开元(713—741)末,为安西副都护、四镇都知兵马使。天宝六年(747),奉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