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兰回子
见“多伦人”(849页)。
见“多伦人”(849页)。
唐、宋、明、清各朝与甘、青、藏等诸民族以茶易马的经济交流活动。始于唐德宗(779—805在位)年间唐王朝与回纥的贸易。初因马匹来源无保证,交换只是零星进行,无专门管理机构,也未形成一定制度。宋初,因与
元末明初四川酉阳司土官。土家族。元末,任酉阳军民宣慰使司(在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慰使。洪武五年(1372),遣弟冉如喜赴京朝贡,明廷设酉阳州,授知州。八年(1375),改州为酉阳宣抚司,授宣
见“虎尔哈部”(1385页)。
见“摆三勿儿威正台吉”(2354页)。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分支”、“派生”。旧时珞巴族社会等级名称。其地位比※麦德、※麦让低,但比※涅巴高。当涅巴积有财产,支付一定的赎身费,或愿意定期交付一定的实物,就能从主人家分立出去,获得
即巴东蛮与建平蛮之合称。见“巴东蛮”(408页),“建平蛮”(1542页)。
※朵豁剌惕部※异密,※东察合台汗国“开国功臣”。伊斯兰历七四八年(1347—48)扶立※秃黑鲁帖木儿为汗,致使察合台汗国正式分裂为东西两部。其家族实际上操纵着东察合台汗国政权,并拥有汗国最富庶的地区—
即“图龙禅”(1435页)。
即《道宗皇帝哀册》(2300页)。
系指解放前西康(今甘孜藏族自治州)在拉萨经商的20—30家寺院和世俗商人,赖以运输货物而结成的骡马商队。所运货物多为川边和内地出产的茶叶、绸缎以及其他杂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