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博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都备伯克、都贝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征收2千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都备伯克、都贝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征收2千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咸丰年间新疆喀什噶尔农民起义领袖。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爱里克庄人。咸丰四年(1854),因不堪封建统治阶级残酷压迫和剥削,自称玉素甫和卓后裔,率当地维吾尔族农民发动起义,攻打附近军台,杀
蒙古部落名。为不鲁勒札儿—朵豁剌因(不丹札儿—朵豁兰)或朵豁剌歹之后裔,属尼伦蒙古人,同成吉思汗血缘较近,据《元朝秘史》,同为蔑年土敦后裔。在※“十三翼之战”中,该部与答里台、火察儿等组成一翼,助成吉
即“兀鲁兀”(109页)。
971—1011辽代大臣。名又记作适普。字乙辛隐。契丹族。六院部人。因与圣宗同年生,倍受宠爱。年20,补祗候郎君,未几为宿直官。统和二十年(1002),为队帅随圣宗南下,略地赵、魏,次年七月,以功加检
见“步围”(1064页)。
唐代吐谷浑王族。慕容氏。原任朔方节度副使、左金吾卫大将军。德宗贞元十四年(798),受唐封为长乐州都督、青海国王,袭乌地野拔勤豆可汗号。其死后,停袭。吐谷浑自晋永嘉时有国,至唐龙朔三年(663),吐蕃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明初土族第一代剌土司。青海西宁州人。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总旗。其孙剌苦功升副千户,始以剌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男女200余人。居地在今民和县泉里剌家庄,上剌庄。附剌土司
元政区名。蒙古汗国宪宗八年(1258)设。治所在今朝鲜咸镜南道永兴城(即高丽和州)。蒙古兵进入朝鲜半岛后,高丽龙津县人赵晖、定州人卓青,于是年以和州及其以北地附蒙古,蒙古乃置该府于和州统辖其民。元至正
元朝大臣。又译歪头。蒙古许兀慎氏。太师月赤察儿第三子。自6岁侍太子真金之孙海山(武宗)。成宗大德三年(1299),从海山出镇西北,抚军康孩山(今杭爱山)。十一年,海山即位后,奉命侍汗弟皇太子爱育黎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