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西辽大臣。一说为穆斯林史家所记之额儿布思。契丹族。辽代末年,天祚帝时,为六院司大王。保大四年(1124),见辽大势已去,背天祚帝,随耶律大石西迁,至起儿漫(故址在今乌兹别克克尔米涅),立大石为帝,建西
见“毗伽可汗”(1649页)。
见“费雅喀”(1771页)。
见“萧令公墓志”(2003页)。
苗族古歌。流行于云南东北部及贵州威宁等地区。歌颂住在刀窝召(意为碎石山)的猎神居诗老如何驱逐毒蛇猛兽、砍伐森林、烧地拓荒及打猎、育兽的事迹。相传这位猎神教人们住在树上,放火烧地3个月,烟雾弥漫山谷,把
辽代宫户的一种。是蕃转户和汉转户的合称。蕃指契丹族和汉族之外的其它少数民族,汉即汉族。此等户原不归契丹政权管辖,经征服掳掠或投降而来,遂变成契丹皇帝及各宫卫的私人编户,故名。比正户身份低。转户之人丁称
510—528北魏皇帝。515—528年在位。鲜卑元氏(拓跋氏)。宣武帝※元恪次子,母胡氏安定临泾人,司徒胡国珍之女。延昌元年(512),立为皇太子。四年(515),父卒,即位,以年幼,由母灵太后临朝
1755—1839清代塘让寺高僧。藏族。于哲蚌寺郭芒扎仓学习,获桑浦噶居学位,从热振赤钦授比丘戒。曾在蒙古地区任奥托贝勒喇嘛,并任该寺堪布。适逢六世班禅贝丹意希驻锡塔尔寺,前往拜谒。又任凉州江让、洋庆
见“伏图”(796页)。
突厥部落之一。又作弊剌、遏罗支。在突厥之北,地近北海(今贝加尔湖)。“马色皆駮,因以名国”(《新唐书·回鹘下》)。突厥谓“駮马”为曷剌,故亦名曷剌国。随水草驻牧,喜居山地,亦以马耕田,有胜兵三万。“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