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六部秃里
见“秃里”(1082页)。
见“秃里”(1082页)。
见“捺钵”(2037页)。
1885—1937革命烈士。甘肃临夏西乡人。回族。年轻时逃荒至宁夏西吉沙沟,在哲赫林耶教主马震武处作长工。后至吴忠、锁家岔、豫旺一带打短工,并定居豫旺。1936年六月,西往红军占领豫旺时,积极协助红军
唐代壮族地区摩崖碑铭。简称《大宅颂碑》。唐韦敬辨撰。敬辨为澄州(今广西上林)首领,壮族,曾任廖州(今广西上林等地)刺史。碑完好,今存广西上林县澄太乡麒麟山麓石牛洞。刻于永淳元年(682)。碑高95厘米
我国云南省维西县部分地区曾使用过的一种表音音节文字。由维西傈僳族老农民汪忍波于20世纪20年代初创制,故又称汪忍波傈僳文。这种文字一个形体用一个音节表示,相同的音用相同的形体表示。从文字的结构看,笔画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合速嘉。该姓人员本居东北地区。金亡北宋后,有的迁居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
见“史思明”(566页)、 “史朝义”(567页)。
见“缚喝”(2416页)。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见“承化寺”(15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