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萧特末”(1998页)。
河西回鹘驻牧于合罗川(今额济纳河)地区的一部。参见“河西回鹘”(1507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混同江北岸、嫩江东岸。札萨克驻榛子岭,会盟于哲里木盟。元为辽王乃颜分地,明入于科尔沁,至成吉思汗弟哈撒儿后裔乌巴什,始以郭尔罗斯名部。天聪七年(1633),其孙固穆朝后金。崇德
鄂伦春语音译, “楚伦”意为“尖”,“安嘎”意为“房子”。是毕拉尔路鄂伦春人对“仙人柱”的称呼。详见“仙人柱”(571页)。
即“裕勒都斯”(2304页)。
1904—1966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蒙古族。1914至1918年在本旗把什村读私塾。1918年入土默特高等学校学习。1922年参加学生反帝爱国运动。后入北平蒙藏学校。1923年参加反军阀吴佩孚的斗争
见“劝利晟”(398页)。
又译塔喇沁、塔里雅沁。意谓“种地人”。一说源于突厥语,一说为托忒语。主要指为准噶尔封建主种地之维吾尔族农民。多来源于俘虏,也有部分是策妄阿拉布坦和噶尔丹策零在位时,被迫从南疆徙入者。尤以叶尔羌(今莎车
清末伊斯兰教著名经师。字守谦。河北宛平(今北京)人。先世西域人。相传为先贤斡噶斯之后,族姓繁衍,徙及内地。回族。因“斡”、“王”音近,以“王”为姓。居北京牛街“王老师傅胡同”。自明代起,族中历有人主牛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