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喇布伯克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裴满氏”(2447页)。
即“吉里迷”(681页)。
?—1836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赫舍里氏。嘉庆元年(1796),任前锋,随将军恒瑞镇压川楚陕白莲教起义。后升佐领。十八年(1813),随西安副都统富僧德赴河南,于道口、滑县镇压天理教起义;继于司寨
契丹王朝所置宫卫名。契丹语作“算斡鲁朵”(“算”意为“腹心”,“斡鲁朵”意为“宫”)。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所置宫卫。宫卫制为契丹特殊政治制度。《辽史·营卫志》:“辽国之法:天子践位置宫卫,分州县,析部
?—600南朝至隋时钦州少数民族首领。钦州人。族属乌武僚(壮族先民)。宁氏家族世为钦州地区豪门大酋,《新唐书·南蛮传》云:“有宁氏者,相承为豪”。陈朝时被封安州(隋时改钦州)刺史,自恃兵威,雄据一方。
见“八关”(22页)。
见“忽母思部”(1489页)。
明清时期蒙古官名。※和硕首领。元亡明兴,蒙古地区处于分裂、割据和战乱状态,社会结构亦随之发生急剧变化。元代军政、军民一体并兼有领地性质的万户、千户制,在政体上演变为※兀鲁思和※鄂托克,在军事组织上演变
清乾隆嘉庆年间湘西黔东北苗民起义。雍正(1723—1735)以来,满、汉地主、官吏、高利贷者和商人在苗族地区肆行剥削压迫,大量土地被侵占,苗民被恣意欺凌。乾隆五十二年(1787),永绥厅(今湖南花垣)
古迹名。位于今湖北长阳县境,庙内供廪君神像。相传武落钟离山的“巴郡南郡蛮”有巴、樊、瞫、相、郑5姓,后巴氏子名务相者统管5姓,称廪君。施南、长阳等处土民皆称务相为“向王”,即“相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