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对偶婚

对偶婚

由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时期内结成的不牢固的婚姻形式。亦称偶婚、个体婚。萌牙于旧石器时代晚期,盛行于新石器时代。属群婚向一夫一妻婚过渡的中间环节,自身无独特的亲属制度。对偶婚通常有早、中、晚三个发展阶段:在早期,夫妻双方分属两个氏族,不组成同居共炊的家庭,由丈夫夜晚走访妻子的方式过夫妻生活。一个男子在若干女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也在若干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双方结合自愿,分离自由,地位完全平等。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女方在生产生活上的需要,对偶婚发展到中期阶段,男子须离开本氏族,移居妻家,同妻子、儿女组成母系对偶家庭。妻子为家庭核心。丈夫不算妻方氏族成员,生产生活上仍与自己母家保持着紧密联系,死后归葬母方氏族墓地。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夫妻地位基本平等,双方都或明或暗有自己的情人,无独占的同居,常因些微小事即解除婚约。随着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男子在社会和家庭中地位增强,并逐渐将私有财产集中到自己手中。到对偶婚晚期,由男子从妻居转为女嫁男娶。丈夫成为家庭的中心,妻子处于从属地位。丈夫对妻子已产生独占要求,而自己则不受任何约束。由于此时群婚残余尚存,独占同居很难实现,离婚与再婚比较频繁。对偶婚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创造了条件,并推动人类社会向文明社会迈进。其残余普遍存在于我国汉族和少数民族中,如古代的高山族、壮族、近代的永宁纳西族、永宁普米、基诺、布朗、他鲁(彝族支系)、叶车(哈尼支系)、藏族等,不同程度地保留着访宿的对偶婚形式;部分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直至20世纪50年代,则仍然保存有从妻居或从夫居的对偶婚残余。

猜你喜欢

  • 凤全

    ?—1904清朝大臣。字茀堂。满洲镶黄旗人。荆州驻防。以举人纳赀为知县,铨四川。光绪二年(1876),知成都、绵竹、蒲江,直法行治,豪强、无赖均惧之,举治行第一。署崇庆州,擢卬州直隶州。二十三年(18

  • 滏水集

    书名。金※赵秉文(1159—1232)所撰诗文集。20卷。秉文《金史》有传。文章不拘一体,有时奇古,有时平淡。集中所收诗文分大学、诗、赋、杂体、碑文、记、论、引、颂、箴铭、赞、祭文、书启、题跋等类。是

  • 巴卧·祖拉陈哇

    1504—1566明代藏族学者。拉萨西部聂塘人。属尼雅氏族。5岁被比丘恰隆巴认定为康区乃囊寺巴卧系活佛二世。后迎往西藏洛扎卓波寺主持,从上师多丹根顿嘉措读藏语文。9岁随噶玛噶举派红帽系四世却吉查巴受沙

  • ?讹

    参见“王枢”(201页)。

  • 东巴

    纳西族从事东巴教活动并能诵读经文的男性经师。多属劳动人民,一般世袭相承,少数会跳神,通常从宗教活动中收取一定报酬,无其他特权。东巴之间只有懂得经文多寡,跳神功夫高低,群众对其信仰的程度深浅,世代沿袭时

  • 南诏太宗

    见“盛逻皮”(2033页)。

  • 览睑

    唐代南诏地名。治所在今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首府楚雄市。其地有盐井,产盐最洁白,古代惟王得食,取足辄灭灶。

  • 国论忽鲁勃极烈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是国论勃极烈和忽鲁勃极烈的合称,类似汉官制中一人身兼出将入相之任。收国元年(1115)七月,阿骨打设谙班、国论、阿买、昃四勃极烈共掌国政,九月,改设此职,以国论勃极烈完颜撒改

  • 叶孙脱

    ?—1251蒙古国将领。又译也孙脱额。兀良哈氏。成吉思汗十大功臣之一※者勒蔑之子。历仕成吉思汗、窝阔台汗、贵由汗三朝。以勇猛著称。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时,以功任火儿赤(佩弓矢环卫者)千人之

  • 塔什罕

    见“者舌”(13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