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父
见“大父”(76页)。
见“大父”(76页)。
壮族民间风味食品与祭品。流行于广西柳江、融安、鹿寨、柳城等地。主要于三月三及其以后的各种祭祀与节日食用,平时亦可食。制法:将当地特产的一种无毒可食的黄香花(壮语称“花显”,形状与香气如丁花,其叶不像丁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东部后套平原上,南临黄河。西汉为五原县。东汉初,匈奴南单于曾分部众屯此。清为乌喇特部牧地。光绪二十九年(1903)置厅。1912年改县。乌加河流贯,渠道纵横,灌溉发达
赫哲族男子旧时下服的一种。赫哲语音译,亦作“卧有克衣”,意为“鱼皮套裤”。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族男女过去皆穿鱼皮套裤,有上端为斜口、齐口两种,齐口为妇女所穿,称“嘎荣”。此为斜口,
?—1737清朝大臣。满州正白旗人。姓他塔喇氏。初由官学生补工部笔帖式。康熙三十九年(1700),受命监修减水坝。以缓武清县筐儿港水患。补工部主事。五十年(1711),监修引河前崖及减水坝前等各项水利
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参见“回回司天监”(784页)。
①金代起义军领袖。契丹族。原为特满群牧官。承安元年(1196)十一月,与陁锁等据信州反金。建年号身圣,攻占韩州、懿州等地,众号数十万,远近震动。北方各族组成的乣军起而响应。金发上京(今黑龙江省阿城)兵
见“潭马”(2528页)。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
见“冷格里”(11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