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满河卫
见“亦麻河卫”(874页)。
见“亦麻河卫”(874页)。
?——1318又音奇塔特布济克。元代党项(唐兀)人。姓史氏。蒙古唐兀军民达鲁花赤算智尔威次子。自幼从父出入世祖帷幄。至元三年(1266),选侍裕宗于东宫,近二十年。后奉诏保育鞠视武宗、仁宗,以己子也克
见“怀仁可汗”(1117页)。
即“大诚庆”(84页)。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
参见“百夷”(747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阿尔泰军台所经。东至温都尔西里接军台,西接赛音诺颜部中前旗,南接乌喇特中旗,北至额尔德尼陀罗海。有佐领4。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达赖岱青孙礼塔尔归附,次年,授
高昌王妃。隋炀帝戚属宇文氏女。大业五年(609),号华容公主,适至长安(今陕西西安)朝见之高昌王※麹伯雅。八年(612),与夫返高昌。武德六年(623,或说二年即619)伯雅卒后,依突厥旧俗,下嫁非生
见“石抹继祖”(455页)。
景颇语音译。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外甥娶舅父之女时跨越长幼序列而所送之赔礼牛的称谓。在景颇族地区外甥有优先婚配舅父之女儿的权力,但婚配时必须先长后次,若择配时越过未嫁长女而娶次女,得给其姐姐送1头牛,以作
即“劝龙晟”(3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