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嘉木参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全称孜仲达尔罕尼玛嘉木参。藏族。西藏穷结人。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弟子。噶伦布隆簪因失明离职后,七世达赖喇嘛以西藏广兴黄教,授意驻藏大臣奏准,补放一名喇嘛任噶伦。乾隆十六年(1751)被封为噶伦,照诸噶伦例赐札萨克台吉职衔,是为喇嘛奉旨补放噶伦之始,为三俗一僧。同年,因准噶尔进藏熬茶,与噶伦共议,于要隘处添设兵役,巡卡备御。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全称孜仲达尔罕尼玛嘉木参。藏族。西藏穷结人。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弟子。噶伦布隆簪因失明离职后,七世达赖喇嘛以西藏广兴黄教,授意驻藏大臣奏准,补放一名喇嘛任噶伦。乾隆十六年(1751)被封为噶伦,照诸噶伦例赐札萨克台吉职衔,是为喇嘛奉旨补放噶伦之始,为三俗一僧。同年,因准噶尔进藏熬茶,与噶伦共议,于要隘处添设兵役,巡卡备御。
甘肃省方志。清许容、李迪编撰。50卷,雍正六年(1728)始修,以摘录历代《陕西通志》中有关甘肃省资料和境内府、州、县旧志为主,分图解、星野、建置、疆域、山川、城池、公署、学校、关梁、祠祀、贡赋、兵防
明置。永乐三年(1405),湖广都指挥佥事谢凤等招抚答意苗民,苗族首领石各野等内附。设答意长官司,以石各野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蠲免其民租徭等。隶贵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区。
亦称“老根子”。旧时迁徙他乡的东乡族或另辟新村的“阿恩德”(以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村落和宗亲组织)分支对原居村庄的称谓。由于相距远、年代久,分支出去的各村寨之间来往渐疏,辈份难辨,便互称“阿哈”或
书名。又名《伊犁事宜》。嘉庆(1796—1820)初年满洲镶红旗人永保纂修。内容主要分三部分:北路诸城总统,南路诸城总统和伊犁将军衙门所辖各营、处应办事宜。记事始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迄于乾隆六
贵州44大土司之一。唐乾符三年(876),南诏陷播州,太原人杨端应募入播,授武略将军,据播州地,世袭其职。5传至扬昭,无子,以族子杨贵迁嗣,官至德州刺史。又7传至杨轼(第十二代),子杨粲袭职。累官沿边
见“缚喝”(2416页)。
即“榜什”(2420页)。
即尚虞备用处。清代随侍皇帝优游、渔猎的组织。顺治(1644—1661)始设。置总统大臣掌其事,于宗室王公、蒙古王公或额驸、八旗满洲或蒙古大臣内委任,无定员。该处所用上三旗侍卫,即以隶之,不再受侍卫处管
藏族传统历法。历史悠久,据《汉藏史集》载,松赞干布时,曾特派聪明学子多人赴内地专学各种历法,均有所成。从敦煌出土藏文文献看,初已用十二生肖纪年,其吐蕃编年史,即以十二生肖记赞普大事记。7世纪文成公主、
宋时壮族地区重镇。治所在今广西田东县平马镇。隶邕州,领右江黄峒地州、县、峒62所。上通自杞、罗殿、大理诸古国,下连邕州、广州,为宋朝西南边疆政治、经济、军事要地。设有提举峒丁、寨官、寨丁以控右江流域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