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明代朱九德撰。成书于嘉靖三十八年(1559)。编年体。按时序记载三十二年(1553)至三十八年间所耳闻目睹倭寇骚扰闽、浙、苏、松诸地情况及明军与各族人民共同抗倭经过。书中提及湖广土兵抗击倭寇过程
参见“傣语”(2243页)。
见“合亩制”(834页)。
1864—1915清末大臣。字莘儒。满洲正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大学士※琦善之孙。以贡生官刑部笔帖式,迁主事,升户部员外郎。出为九江道,移上海道。任内,办警政、设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授江西
参见“藏币”(2567页)。
见“撒里畏吾”(2494页)。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
清代宗室中多罗郡王、多罗贝勒之女所系之称。临婚时,郡王福晋所生之女封县主,品级相当于贝勒夫人,县主额驸品级视武职二品;郡王侧福晋所生之女降二等封县君,品级相当于镇国公夫人,县君额驸品级视武职四品。贝勒
西汉时匈奴谋臣。燕人。原为汉朝宦者。汉文帝六年(前174),匈奴老上单于初立,汉帝以宗室女为公主嫁单于为阏氏(单于妻)。使其伴送公主,初不奉命,强之乃行。至后降于匈奴,不归,受单于宠信。屡教单于勿变胡
见“萧王家奴”(20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