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巴和卓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简称“巴巴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札萨克一等台吉※祃木特长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父被留居北京,应召至京与聚处,授四等台吉。四十四年(1779),父死,受命降袭二等台吉。五十三年(1788),诏世袭罔替。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简称“巴巴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札萨克一等台吉※祃木特长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父被留居北京,应召至京与聚处,授四等台吉。四十四年(1779),父死,受命降袭二等台吉。五十三年(1788),诏世袭罔替。
卫拉特蒙古辉特部台吉。伊克明安氏。清辅国公罗卜藏第四子。雍正中,奉命袭父爵。九年(1731),受兄巴济裹胁,潜逃准噶尔,游牧于特穆尔图淖尔(前苏联境内伊塞克湖)一带。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抵伊犁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
散官名。满语音译。“苏喇”意为“松散”,“章京”为“办事官员”。清代八旗内散骑郎等的满语称谓。①下五旗王府所置的散骑郎。顺治八年(1651)定,亲王。各设散骑郎4人,一等护卫6人等。雍正四年(1726
清代学者。字友松。四川开县人。据《清史稿·艺文志》载其所著有《西夏事略》16卷,未见刊行。
书名。清嘉庆元年(1796)永保纂。全书约3万字。分疆域、山川、城池、古迹、官制、兵额、粮饷、屯田、户口、赋税、仓储、库贮、铁厂、马厂、官铺诸门。而于屯务尤详,为新疆乌鲁木齐首部方志。有嘉庆年间刻本和
见“女真文”(145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翁金河。东至图鲁根山,接本部中前旗界;西至伊克布拉克,接本部右翼中左旗界;南至博尔查克,接土谢图汗部左翼后旗界;北至乌拉克图,接本部右翼中左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
古州名。西魏置,治所在今甘肃岷县。隋大业(605—618)初废。唐武德元年(618)复置。四年(621),为总管府,管岷、宕、洮、叠、旭5州。八年(625),吐谷浑入扰此州,并请与唐互市于承风岭。贞观
水族习惯法。水语音译,汉译“乡规民约”。由各寨寨老议定,内容包括:抵御外侵,保卫各寨安全,遇有劫寨或械斗,鸣牛角互通信息,彼此支援,团结互助;维护社会伦理道德,尊老爱幼;严禁偷盗、行窃;禁止乱伦等。议
明朝与北元的一次战争。洪武元年(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明军北伐,包围元大都(今北京)。元惠宗(顺帝)※妥欢贴睦尔率宫室退居上都开平(在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伺机南下复取大都。二年春,明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