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作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见“拓跋诘汾”(1360页)。
高句骊国第四世王解色朱的谥号。解色朱于汉光武帝建武二十年(公元44)继位,二十四年(公元48)死,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见“耶律良”(1301页)。
原始社会中后期由若干血缘近亲家庭组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单位。萌芽于母系氏族晚期,普遍存在于父系氏族制阶段。在母系氏族繁荣期,氏族内划分出若干个母系大家庭公社作为生产和生活的单位,实行平均分配,民主管理,生
?—1874亦称“阿碌”。清代台湾高山族抗日首领。台湾南部琅峤牡丹社头人。高山族。同治十年(1871),琉球土人船只于台湾南部北瑶湾触礁,船员于牡丹社附近登陆,为当地高山族人误杀。琉球当时本属中国领地
西夏文译佛经。汉文本唐玄奘译,共600卷。西夏文译者佚名。题款记西夏仁宗御校。写本,梵夹装。各卷字体不一。现北京图书馆藏21卷:18、21、22、26、27、34、71、93至97、103、104、1
?—586或587北周、隋朝将领。字富仁。代人。鲜卑达奚氏(奚氏)。魏定州刺史达多俟孙,骠骑大将军达奚庆之子。15岁,袭爵乐安公。西魏大统(535—551)中,任奉车都尉,被宇文泰引为亲信。以战功,历
明代西藏地方第穆呼图克图一世。藏族。出生于多康维家族,为帕巴拉父系嫡亲。于西藏哲蚌寺洛色林扎仓拜嘉样列巴却觉等为师,修显、密二宗。曾为帕巴拉呼图克图一世经师。帕巴拉于波密与工布交界处建第穆拉喀洛色林寺
503—552东魏、梁朝将领、汉国皇帝。字万景。怀朔镇(今内蒙古包头东北)人。一说为鲜卑化羯胡。少而不羁,见惮乡里。及长骁勇善智谋。由北镇戍兵渐升为镇功曹史。后随尔朱荣弹压六镇义军,擒葛荣,以军功擢定
见“庄秃赖”(8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