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税
藏语“萨洛波玛”或“萨伯波玛”的意译。因开荒地多是在原有耕地边沿扩垦,又称开边地。原西藏地方政府曾规定,开生荒三年以内不征税。逾期,如属官府领地,每年得交粮产量的十分之一作地租,藏语称为“萨达久苏尔”,即“地主什一税”。如原属其他领主或属※差巴之※差地,也有只交二十分之一作地税者。
藏语“萨洛波玛”或“萨伯波玛”的意译。因开荒地多是在原有耕地边沿扩垦,又称开边地。原西藏地方政府曾规定,开生荒三年以内不征税。逾期,如属官府领地,每年得交粮产量的十分之一作地租,藏语称为“萨达久苏尔”,即“地主什一税”。如原属其他领主或属※差巴之※差地,也有只交二十分之一作地税者。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绛万户。建制见“拉堆洛万户”(1373页)。治所在今西藏昂仁县,管民2250户。拉堆绛万户《元史》失载,其辖区在藏地方上部以北,领地甚广,万户长为西夏王室后裔,夏亡后迁居其
渤海王国置。为中京显德府附郭州(一说府治在渤海后期移卢州),领金德、常乐、永丰、鸡山、长宁5县。州治故址众说纷纭,今东北考古界力主在今吉林省和龙县西古城子;或说在该省敦化县敖东城;一说在桦甸县苏密城;
1653—1720清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纳喇氏。初任理藩院笔帖式。康熙三十四年(1695),迁主事。三十八年(1699),随侍郎满丕等招降巴尔湖3千余人,安置察哈尔游牧地,编隶佐领。三十九年(170
见“李胡争立”(1045页)。
书名。中国回族及伊斯兰教史论著汇编。民国时北平(今北京)成达师范出版部编辑。4卷。收论文262篇。分为教义、教律、社会、政治、经济、教育、史乘、教务、文艺等9类。另有附录,专述成达师范学校历史沿革。乃
清代宗室女的封号。(1)入八分镇国公及辅国公正夫人所生格格临婚时封此;(2)多罗贝勒侧夫人所生格格亦封此。皆授之诰命(卷轴式文书),品级相当于镇国将军夫人,额驸品级相当武职五品。身属“近支”者,与额驸
见“撒麻耳干”(2495页)。
清官署名。为专门修纂理藩院则例的部门。乾隆以前未专门设馆,嘉庆十六年(1811)四月,奏请开馆。由院司员、笔帖式内拣补纂修官4员,校对官8员,翻译官、誊录官各10员,由书吏,贴写书吏内拣选供事20名,
见“括里”(1620页)。
参见“相思埭”(15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