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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历

1711—1799

清朝皇帝。满族,爱新觉罗氏。雍正帝※胤禛第四子。1735—1795年在位。年号乾隆。雍正间,封为和硕宝亲王。雍正帝死后,按所遗密诏即位,时年25岁。继续推行严禁朋党政策,不准满汉大臣结党、互相攀援,不准诸皇子参与机密;取消议政王大臣虚衔,使清代封建专制主义皇权获得极大发展。为维护祖国统一,加强中央对边疆的统治,继续对西北、西南用兵,翦除谋叛势力。乾隆十五年(1750),粉碎西藏反动首领珠尔默特那木札勒驱逐驻藏大臣的阴谋,平息其余党的叛乱,废除藏王制,设噶厦,规定西藏要事及藏官任免、藏军调动均需由噶厦请示达赖及驻藏办事大臣办理,提高驻藏大臣的权力。二十年(1755),派兵攻入伊犁,俘达瓦齐和严重威胁清在青海统治的罗卜藏丹津。二十三年(1758),彻底平定伊犁的阿睦尔撒纳叛乱,并与勾引阿睦尔撒纳的沙俄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二十四年(1759),出兵平定新疆布拉尼敦(大和卓)和霍集占(小和卓)叛乱,结束“回部”分裂局面,统一了南疆。在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设参赞大臣,总理南疆各地军民事务;在乌什等11城设办事大臣或领队大臣,取消伯克(即城主)世袭特权,设八旗驻防新疆官兵,从而加强了中央的管辖,为“回部”的发展和加强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创造了条件。两次派兵征大小金川,平定土司叛乱,并废除土司制,改置州、县,巩固和扩大“改土归流”的成果。五十六年(1791),派兵抵御入侵西藏的廓尔喀兵,将其全部驱逐出境,并拒绝英国特使马戛尔尼提出的侵略性要求,维护了国家统一和主权。五十八年(1793),颁布“藏内善后章程”,对西藏政治、宗教、官制、军事、司法、边防、财政、户口、差役、涉外事宜等以及达赖、班禅转世抽签办法都作了详细规定,确定驻藏大臣负责全面督办西藏事务的职权,加强了中央对西藏的管辖。在位期间,基本上执行了康熙帝和雍正帝的经济政策和措施,继续实行“摊丁入亩”,奖励垦荒、延长起科年限等,使耕地、垦荒面积和人口显著增加。以“恩威并施”笼络和控制知识分子,累兴文字狱,多次颁布禁书令,毁书达24次之多,严格控制思想舆论;另方面仍倡导汉学,开博学宏词、经济、孝廉方正等科,编纂《续通志》、《续通典》、《续文献通考》和《皇朝通典》、《皇朝文献通考》、《皇朝通志》以及《四库全书》等。其中《四库全书》编纂工作先后集中4千余人,历时15年之久,是我国最大的一部丛书。在位期间,到处巡游,大肆挥霍。为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相继镇压山东王伦领导的农民起义、甘肃苏四十三和田五领导的撒拉族和回族人民起义、台湾林爽文起义、湘黔苗民起义,大肆搜捕白莲教徒。晚年自称“十全老人”,听任和坤控制朝政,政治日趋腐败。在位60年后,禅位于颙琰(即嘉庆帝),自称太上皇。庙号高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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