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姐羌
※西羌的一支。原居河湟地区。东汉时向内郡迁徙,分布于关中、陕北等地。晋、十六国时期,有一批以“弥姐”为姓氏者活动于西北地区,如弥姐高地、弥姐婆触等。隋代《邑主雷惠祖合邑子弥姐显明等造像记》和《邑主弥姐后惪合邑子卅人等造像记》,列“弥姐”人捐资造像者近60人,可见在隋代仍有相当势力,且已崇信佛教。
※西羌的一支。原居河湟地区。东汉时向内郡迁徙,分布于关中、陕北等地。晋、十六国时期,有一批以“弥姐”为姓氏者活动于西北地区,如弥姐高地、弥姐婆触等。隋代《邑主雷惠祖合邑子弥姐显明等造像记》和《邑主弥姐后惪合邑子卅人等造像记》,列“弥姐”人捐资造像者近60人,可见在隋代仍有相当势力,且已崇信佛教。
见“降咯宗”(1549页)。
唐代云南哈尼族大首领。唐高宗显庆元年(656),与郎、昆、梨、槃四州大首领王伽冲、西洱河大首领杨栋附显等,同向唐朝贡方物。其所辖地区,一说在滇东南六诏山区、文山、砚山一带。一说在楚雄州至思茅一带。该部
见“仡僚”(571页),“仡佬族”(572页)。
官署名。魏、晋始设,掌朝廷制诰诏令。隋、唐为全国政务中枢。辽、夏、金沿袭。元代为中央最高政务机构,典领百官,会决庶务,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大权。太宗三年(1231),为适应对中原汉地统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为王以下八大文武官员之一,犹试官也。主管军事,职位在※员外酋望之下,※员外之上,可兼任※九爽、三讬之职。有大军将12人,与清平官等列,日议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见“明里也赤哥”(1407页)。
俗称“大军机”(82页)。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召烈、沼兀列亦惕。《史集》称该部即※札只剌部,而《元朝秘史》则认为是单独一部。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源,为孛端察儿(成吉思汗十世祖)之子沼兀列歹之后裔。分布于浯泐札河(今蒙古
1455—1502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本安,号介圣。纳西族名阿习阿牙。※木嵚(阿地阿习)长子。成化二十二年(1486)袭父土知府职。弘治六年(1494),黔国公沐琮奏赐该州沙阑村置田,名曰“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