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失得本
见“赤寔得本”(1015页)。
见“赤寔得本”(1015页)。
清代湖南永顺土官。字公瞻。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宏海子。康熙五十一年(1712),承袭宣慰使。雍正六年(1728),纳土辞职,请归江西祖籍。降旨嘉奖,授参将衔,并世袭拖沙喇哈番(
即“旧察津毕其格” (524页)。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称喀尔喀五部或内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达延汗分封诸子,将喀尔喀万户东部地区及属民(即内喀尔喀)封予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
?—574北齐大臣。吐谷浑族。代郡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人。※娄昭次子。少历显职,在外戚中,深得武成帝高湛偏爱,别封临淮郡王。湛临终,与赵郡王高䴥同受顾命辅后主高纬,为司空。性贪鄙,与
见“朵州山卫”(841页)。
唐代南平诸僚之一。分布在今四川重庆东南,南川一带。地多瘴毒,中者不能饮药,故自凿齿。渠帅宁氏,后移至钦州(今广西钦州)境内。俗同※南平僚。今壮族与之有渊源关系。
见“定州丁零”(1528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叔父默们图随汗归清,封札萨克多罗济尔噶朗贝勒,建旗。因驻牧晶河(今新疆精河县),故又称“晶河土尔扈特”。所部1旗,分4佐领,自为1盟,曰乌讷恩素
?—1414明永乐年间苗民暴动首领。湖南保靖县筆子坪人。苗族。永乐十二年(1414),与苗金龙率苗民暴动,自称苗王。贵州答意、治古(皆在今松桃县境内)等地苗民,在其子吴担竹、吴亚麻联络下,纷起响应,共
编年体史书名。因按明代纪年叙述清代世系,故名。孟森撰。16卷(凡2函16册,前编1卷,正编15卷)。采撷《朝鲜李朝实录》等书,增明史所削、清史所讳。将清肇祖猛哥帖木儿以前事迹列入前编,为不纪元之史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