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比里
即“亡人斋”(135页)。
即“亡人斋”(135页)。
中国伊斯兰教寺院。俗名北寺。在山东临清市西、卫河东岸先锋桥畔。始建于明初。嘉靖四十三年(1564)重修。历经明清屡加修缮。今存大门、西南讲堂、北讲堂、望月楼、大殿(礼拜堂)、穿厅楼、沐浴室、后门等建筑
北魏初期官名。鲜卑拓跋贵族建立北魏后,其官制既模仿汉晋,又保留原游牧部落的某些特色。明元帝拓跋嗣泰常二年(417),置六部大人官,有天部、地部、东、西、南、北部,皆以诸公为之大人,大人各置三属官,辅佐
书名。东魏杨衒之(一作羊衒之或阳衒之)撰。与贾思勰的《齐民要术》、郦道元的《水经注》并称为北魏、东西魏时期的三部杰作。衒之历官抚军府司马、期城郡太守。洛阳曾为东汉、曹魏、西晋的京都。太和十八年(494
广西大苗山地区部分苗族的自称。详见“苗族”(1335页)。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在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管辖下。意为“新城”。清《西域水道记》等作阳巴勒噶逊。“巴勒噶逊”为准噶尔语,即“八里”,“城”之意。遗址在今新疆玛纳斯县西,玛纳斯河东里许处
?—1759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大台吉。姓绰罗斯。准噶尔名将大策凌敦多布孙。初领准噶尔一昂吉,驻牧于察罕呼济尔等地。乾隆十五年(1750),以喇嘛达尔札杀弟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自立,耻为其属,与辉特台吉阿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
明代东蒙古阿苏特、永谢布两部领主。又作鄂卜锡衮青台吉,简称青台吉,汉文史籍译作五八山只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古实哈屯生。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击败右翼异姓领主、统一蒙古后,分封诸子,受封
即“高模翰”(1917页)。
金代的户类之一。凡没入官的良人,隶宫籍监为监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