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河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撒拉族史称。参见“撒拉族”(2493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乌延。来源于部名。居蝉春水(今吉林延边境嗄呀河)、阿不塞水(在今张广才岭附近)、星显水(今延边境布尔哈通河)、速平路(治前苏联滨海边区塔乌河流域)、曷懒路(治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弟锡喇率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游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布
?—1819清代临安反封建领主起义首领。哈尼族。※高罗衣侄。嘉庆二十二年(1817),高罗衣起义失败被杀后,他于次年六月复称王,与随高罗衣举事失败脱险的副军师马哈扎结合,率众再度起义。聚哈尼、彝族50
藏语音译,意为“一五二四”,即藏历十五绕迥第二十四年。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由掌办商上事务第穆呼图克图报请驻藏大臣批准,于光绪十六年(1890)仿※九松西著”币铸造,惟正面铸藏文“觉阿尼西”字样,余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肯特山西南,当土拉河源,汗山峙其境,汗山之北即库伦。东至烘郭尔陀罗海接卓臣汗部右翼中前旗,西接军台,南至巴彦哈达,北至达喇尔札河源山梁。有佐领4。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七年(
1801—1872清代著名壮族诗人。字小谷。广西象州山村人。自幼聪敏笃学,学识博深。道光十年(1830),入京赴试举进士。授刑部主事职,因不恋仕途,仅任官一年,便弃官南归从教,先后游学湖南、浙江等地。
见“好儿趁”(937页)。
清代云南泸水县秤戛区反封建土司的群众首领。双奎地托底人。傈僳族。十九世纪末,因不堪土司压迫,组织群众起义,提出“不抢老百姓,专抢有钱人,打到皇帝门口去”,“杀官安民”等口号,拥众300余人,攻入秤戛土
见“军户”(9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