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充地
清初汉族农民等或自动或被逼献地投于八旗下,其所带地亩称投充地。入关之前,已有带地投充者。顺治(1644—1661)初,圈地令颁布后,北京周围各州县民带地投充者甚多。所带地亩,少者数亩,多则数顷,合计3300余顷。投充人即属奴仆,其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随之丧失,土地的典卖或转移,悉由本主抉择,投充人不得藉称投充而掯地不交。
清初汉族农民等或自动或被逼献地投于八旗下,其所带地亩称投充地。入关之前,已有带地投充者。顺治(1644—1661)初,圈地令颁布后,北京周围各州县民带地投充者甚多。所带地亩,少者数亩,多则数顷,合计3300余顷。投充人即属奴仆,其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随之丧失,土地的典卖或转移,悉由本主抉择,投充人不得藉称投充而掯地不交。
西突厥所辖诸部之一。又作处蜜。唐时游牧于今新疆乌鲁木齐西北,与处月部为邻。唐贞观十五年(641,《资治通鉴》作十六年),随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犯唐,与处月部围攻天山,为安西都护郭孝恪所败,被追至遏索山,
见“唐兀”(1923页)。
18世纪70年代中叶日本帝国主义对台湾高山族地区武装入侵事件。同治十年(1871) 12月,琉球船只于台湾南部北瑶湾触礁,船员登岸后被牡丹社高山族人所误杀。琉球当时为中国属地,日本帝国主义者却声称为其
①满语音译,意为“牧群”。清顺治十八年至康熙十六年(1661—1677),禁中设“阿敦衙门”,由御马监改称,即上驷院前称;辖以“阿敦昂邦”,即后称“上驷院卿”,正三品,2员,掌御马等牧养、管理、使用诸
见“耶律休哥”(1310页)。
?—1364元朝宦官。又作王不花。高丽人。朴氏。与顺帝完者忽都皇后同乡,以宦官入事皇后,受宠幸,官至荣禄大夫、资正院使,执掌皇后财赋。顺帝至正十九年(1359),与皇后谋使顺帝禅位于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
1040—1123宋代西藏佛学家、藏传佛教噶举派第二代祖师。藏族。本名“堆巴噶”,意译“闻喜”,又称米拉协贝多吉。生于西藏西部芒域贡塘地区娘昂杂,属觉色族。先祖为宁玛派信徒,父米拉慧幢以经商为业。7岁
见“刘聪”(860页)。
?—599隋代东突厥可汗。名雍虞闾,又作雍闾。阿史那氏。※沙钵略可汗子。开皇八年(588),叶护可汗卒,嗣位,号颉伽施多那都蓝可汗。即位初,即遣使赴隋,自是每岁遣使朝贡,忌弟钦羽设部落强盛,出兵击杀之
1520—1592※叶尔羌汗国第三代汗。※拉失德汗次子。1560—1592年在位。在位期间,继续加强汗权,抑制蒙古游牧军事贵族势力,强调法制,关心一般穆斯林的切身利益,惩治高利贷。每星期有两天公开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