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雅哈子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忽必烈”(1487页)。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砖瓦制作与窑场作坊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即“霍博克赛里”(2549页)。
又称观音寺白塔、渔阳郡塔。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塔。座落在今天津蓟县城内西南隅。通高30. 6米。塔中曾发现石函,有“清宁四年(1058)岁次戊戍四月二日记”字样。此塔造型奇特,对考查宗教、历史、建筑等有
参见“萨雅克部”(2012页)。
即“慕容涉归”(2441页)。
?—1815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墨尔丹氏。隶布特哈正黄旗(一作镶黄旗满洲)。乾隆五十二年(1787),以前锋侍卫从征台湾,参与镇压林爽文起义,赐号哲布铿额巴图鲁。五十七年(1792),以护军参领从征
西藏解放前门隅地区行政区划的俗称。“措”或“定”相当于乡一级地方政权,个别“措”相当于区一级地方政权。17世纪中,喇嘛梅惹·洛卓嘉措和措那地方官(定本)朗喀却札受达赖五世的派遣,执掌门隅政教大权,于1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为乌丸(即乌桓)族遗裔,故亦自称“乌丸国”。《旧唐书》称该部位于“那河(今嫩江)之北”,具体所在有三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东侧之阿伦河与雅鲁河之间;或说在嫩江西岸支流诺敏河北及甘河上游
旗地分配之一。清廷按照八旗官员品级、兵丁差务的不同而分别拨给一定数额的地亩,即以官兵之“缺”(职位)的高低而定其旗地的数量。如头、二等侍卫(三、四品),每员给以10名壮丁地(每一壮丁地为30亩);前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