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直懃驾头拔羽直
见“元羽”(225页)。
见“元羽”(225页)。
县名。在青海西宁市北部,湟水上源北川河流域。秦汉之际为匈奴右地。汉武帝时属临羌县。东汉建安十九年(214)左右,设长宁县,属西平郡管辖。十六国至隋初为吐谷浑地。唐为吐蕃所据,后归唐,由张议潮统辖。北宋
傣语音译。明代傣族麓川(治今云南瑞丽县,思氏地方政权中的基层军官。《百夷传》:“领一什者为昭准”,相当于什夫长。
见“斡耳朵八里”(2428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孛述鲁、不术鲁。居内吉河(松花江下游一支流)、隆州(治今吉林农安县)等地。金亡北宋后,有的迁居长城以内。后改汉姓曰鲁,有的也改姓范或花。
①(? —1657)清初蒙古王公。祖莽古岱时由喀喇沁徙居土默特,遂为土默特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诺穆图伟徵子。后金天聪三年(1629),率众归后金。十月,以土默特塔布囊
唐代室韦首领。又作阿朱、阿成。唐朝为加强对室韦的管理,于其地设室韦都督府,任命该族首领为都督,领府事。史称其为“大都督”,曾于大和九年(835;一作贞元九年,793)十二月率30人朝唐。
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达”,满语“长官”之意。为管理寺庙的喇嘛。地位在※札萨克喇嘛之下。蒙古各寺庙所设达喇嘛数目多寡不同,以其职务繁简而定。大寺按科分设札仓,管理札仓者常为达喇嘛。中等寺庙一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杂尔伯克。“巴匝尔”,维吾尔语,意谓“市集”。职司管理集市一切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和硕特西前旗”(1451页)。
见“绥远特别区”(19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