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火桩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0厘米的石柱一半埋入土中,露出地面的一半用柴火烧熟,请巫师念咒语,然后被嫌疑者向天发誓,并赤手拔出石柱,如手无灼伤,表明清白,当场恢复名誉,事先双方拿出来的牛只或财物全归其所有。如手被灼伤,则被确认有罪,牛只或财物归对方所得。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0厘米的石柱一半埋入土中,露出地面的一半用柴火烧熟,请巫师念咒语,然后被嫌疑者向天发誓,并赤手拔出石柱,如手无灼伤,表明清白,当场恢复名誉,事先双方拿出来的牛只或财物全归其所有。如手被灼伤,则被确认有罪,牛只或财物归对方所得。
即“裴满达”(2448页)。
即“花翎”(997页)。
①契丹、女真、蒙古对“宫”、“室”的通称。亦作兀儿都、斡耳朵、斡儿多、斡里朵等。“斡鲁”为词干,“朵”为表示复数的词尾。其最原始的意思为“坐垫”、“席子”,后引申为座位、位子、居民点等。至辽代以后,则
宋代秦州(今甘肃天水)地区吐蕃部族首领。※俞龙珂弟。以妹妻河州(今甘肃临夏)吐蕃大首领※木征,结为姻亲,为木征重要谋士。熙宁五年(1072)降宋,封内殿崇班,本州蕃部都监,赐姓包名约。后,在驻河州边将
旧时壮族供奉的神祗。流行于广西河池、南丹、宜山、都安、柳江、融安、鹿寨、龙胜等县壮族地区。相传莫一大王为宋代壮族英雄,有移山倒海本领,后被朝廷杀害,变成灵验的神灵。旧时几乎每家神龛上都写着“敬祀通天圣
见“多罗土蛮”(851页)。
蒙古国开国功臣、大将。又译孛斡儿出、博郭尔济。阿儿剌氏。与铁木真(成吉思汗)同宗,均系海都后裔。纳忽伯颜之子。知兵善战。居地邻蒙古部。年13岁,助铁木真追回被盗马匹,结友好。自是,从铁木真充当那可儿(
?—1308察合台汗国汗。又译宽彻、款彻。蒙古孛儿只斤氏。笃哇子。成宗大德十年(1306),奉父命入元廷朝贺。闻父卒,归国嗣位,奉行与元朝友好政策。至大元年(1308),武宗予以厚赐,并先后遣使抚问。
渤海国王子。渤海第三世王※大钦茂之子,先于其父死(钦茂死于公元793年),未承嗣王位。其子※大华屿为渤海国第五世王。
故枹罕侯邑。汉置,属天水郡。因迁罕幵之羌居此而得名。东汉废。晋太康四年至永嘉末(283—313),慕容吐谷浑自燕历阴山(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西驰,创居于此。故治所在今甘肃省天水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