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桑固尔
见“狼台吉”(1900页)。
见“狼台吉”(1900页)。
书名。又名《清职贡图》。乾隆十六年(1751)※傅恒奉敕撰。9卷。乾隆谕沿边各督抚将周边少数民族及邻国等,仿其服饰绘图送军机处,二十二年汇齐。除卷1为朝鲜等近邻及世界各国,其他多为我国境内民族或部族:
河西回鹘驻牧于贺兰山(今宁夏境)地区的一部。见“河西回鹘”(1507页)。
西夏惠宗、崇宗两朝大臣。党项羌族。大安八年(1082)任西南都统时,投书宋泾源路经略司请和。于永乐之战西夏大胜后,仍礼事宋朝,致书宋泾源总管刘昌祚,望两国欢好。十一年(1085)出使宋朝。宋哲宗赐以奉
州、府名。唐贞观五年(631)析崖州地置。治所在琼山县。初领琼山、万安2县,后辖境不断扩大。天宝初改琼山郡,乾元初复为琼州,贞元五年(789),迁崖州都督府于此。宋熙宁六年(1073)以琼州为琼管安抚
蒙古语音译,意为“分支”、“部分”、“队伍”。为台吉所属领地组织,出现于西蒙古。由准噶尔汗或珲台吉统辖。噶尔丹策凌时设置21昂吉,约10万户,每一昂吉近5千户。由卫拉特各部有权势的台吉分领之,如绰罗斯
清代旗人和民人的合词。民人主要指汉人。所谓“旗民分治”,即旗人治以都统、驻防将军等官;民人治以顺天、奉天两府府尹、各省督抚及其下属各官。定例:于京城和各省,皆令旗人聚居于一方,而令民人定居于他方,各从
蒙古国及元朝基层军官名。又称牌头。统十夫,故又称十夫长或什长。其制:“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十人为一牌,设牌头。”(《元史·兵志一》)参见“千户制”(121页)。
书名。清代方亨咸著。1卷。记述沅州以西苗族习俗。其中包括服装、贸易、婚丧、语言、祭典等。辑入《檀几丛书》与《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
契丹官吏便服名。据《辽史·仪卫志》:“臣僚便衣,谓之‘盘裹’。绿花窄袍,中单多红绿色。贵者披貂裘,以紫黑色为贵,青次之。又有银鼠,尤洁白。贱者貂毛、羊、鼠、沙狐裘。”
参见“拉孜”(13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