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即“源子雍”(2404页)。
见“五路把都儿黄台吉”(267页)。
1708—1764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吴雅氏。字和甫。都统佛标之子。雍正九年(1731),由笔帖式入值军机处,补内阁中书。自十三年(1735)起至乾隆十一年(1746),7迁至副都统、护军统领。后
见“安藏”(905页)。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下辖14个分部。分布于统门水(今图们江)与浑蠢水(今珲春河)的汇流处一带。后部人皆以部名为姓氏。穆宗完颜盈歌时(1094—1103年在位),该部曾从完颜阿骨打(太祖),追杀温都
?—1809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鄂拉氏。隶布特哈正黄旗。乾隆三十八年(1773),以领催从征金川,赏戴蓝翎。五十七年(1792),以副总管从征廓尔喀,攻克博尔东拉营寨,赏花翎。嘉庆二年(1797),
门巴族女性戴的帽子。门巴语音译,“色鲁”,意为“黄颜色”;“加”,意为“帽”。相传远古时妇女身无穿戴物,自泽当的三青寺庙的辛波女妖被驱赶出庙跑到门隅来时,当地妇女见其穿戴讲究、漂亮,遂竞相仿效,戴帽就
?—1195金宗室、大臣。名又作允中、惟中。本名实鲁剌,又名万僧。女真族。完颜氏。金世宗完颜雍子。大定元年(1161),封许王。五年(1165),判大兴尹。七年,进封越王。十一年(1171),进封赵王
书名。作者失名。不分卷。全书约两万余字。其有关巴里坤、奇台、昌吉、玛纳斯等地的建置沿革、官制、营制、疆界、屯田、厂房、军台、墩塘、驿站之记载颇详。记事止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有抄本传世。
西夏学校之一种。景宗元昊于天授礼法延祚二年(1039)建。以谟宁令(天大王)野利仁荣主其事,将《孝经》、《尔雅》、《四言杂字》译为蕃语,用蕃文(西夏文)书写,教授学生。学生皆选自蕃、汉官僚子弟。学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