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水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女真语音译, 《金史·国语解》谓“头”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完颜宗弼本名兀术。
元惠宗(顺帝)妥欢贴睦尔年号。1341—1368年。1368年惠宗北走应昌后,仍沿用至正年号,至1370年,凡30年。
1711—1799清朝皇帝。满族,爱新觉罗氏。雍正帝※胤禛第四子。1735—1795年在位。年号乾隆。雍正间,封为和硕宝亲王。雍正帝死后,按所遗密诏即位,时年25岁。继续推行严禁朋党政策,不准满汉大臣
北魏、东魏大臣。太安人。原属敕勒(高车)斛律部,世为部落酋长。北魏龙骧将军、武川镇将斛律谨之子,骁勇有胆力。北魏永安(528—530)中,随尔朱兆入洛阳,有战功。后归顺高欢。东魏天平(534—537)
见“药杀水”(1603页)。
见“吉囊”(681页)。
景颇语音译,即刺猬,表示“不如猪狗”之意。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对同一支系的同姓通婚之人的辱骂。景颇族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制,同姓不准通婚,若有违反此规定者,不仅缔婚无效,而且要受到同族人的严酷惩处,男的往
即“达斡尔族”(735页)。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
清军平定大小和卓木之乱的一次战役。乾隆二十四年(1759)闰六月,布拉呢敦(大和卓木)、霍集占(小和卓木)自※“霍斯库鲁克之战”溃败后,于七月初西遁阿尔楚尔岭(一称阿喇楚勒、阿勒楚勒,今帕米尔阿里丘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