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东界奈曼旗,西界喀喇沁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元为辽王分地,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一部,称敖汉(蒙古语意为“老大”)部。向役属于察哈尔。天聪元年(1627),部长塞臣卓哩克图率众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封其子为多罗郡王,掌旗,世袭。札萨克驻古尔板图尔噶山,会盟于昭乌达盟。宣统二年(1910),分置左、右两旗。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东界奈曼旗,西界喀喇沁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元为辽王分地,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一部,称敖汉(蒙古语意为“老大”)部。向役属于察哈尔。天聪元年(1627),部长塞臣卓哩克图率众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封其子为多罗郡王,掌旗,世袭。札萨克驻古尔板图尔噶山,会盟于昭乌达盟。宣统二年(1910),分置左、右两旗。
书名。周希武撰。是书为作者1914年随民国政府勘界大员周务学在玉树的考察记。全书原分上、下两卷,附宁海纪行一卷。1919年商务印书馆刊行。因印数有限,1986年青海人民出版社根据吴均校释重新印制发行。
参见“百夷”(747页)。
云南土司名。明宣德五年(1430)置,一说万历(1573—1620)中置。辖境为今云南临沧县及双江县部分地区。元时属景东府地,明隶云州。清乾隆十二年(1747,一说十一年,1746)改置厅,隶顺宁府。
?—1765清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初由笔帖式迁户部郎中。乾隆十九年(1754)起,历任云南布政使、安徽按察使。二十二年(1757),以未能举发总督恒文非法购买黄金案,被革职。二十三年,奉命赴巴里坤筹
渤海遗裔。其父祖辈于渤海国亡后逃往高丽国。初仕高丽,官左司郎中、知银台事。本无甚技能,然与閤门舍人行简均受高丽穆宗(998—1009)宠爱,出入驺从。即宰臣能否得见穆宗,亦为彼等制约。及康兆作乱,行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所设者帖列山卫和正统后所设者列帖卫皆改作绰拉题卫或绰拉题山卫。
见“上京”(114页)。
见“阔端”(2273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以其地有隆奔泉(意为“十万龙泉水”),故名。属西宁卫。洪武十三年(1380)归附明廷,散居塞内外,居塞内者主要分布在今青海湟中县境,有城廓庐室;居塞外者,即今青海日月山以西之共和县境,
见“萧兀纳”(19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