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哈毛
拉祜语音译,意为“小老头”。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木戛地区拉祜族对18—19岁仍未成亲的小秋子的泛称。称这个年龄未嫁的姑娘为“牙迷哈毛”,意为“老姑娘”。解放前拉祜族盛行早婚,男性一般15—16岁,女姓一般13—14岁即结婚,因此当地许多青春年少夫妇已是儿女成群。解放后有很大改变,但仍存在早婚现象。
拉祜语音译,意为“小老头”。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木戛地区拉祜族对18—19岁仍未成亲的小秋子的泛称。称这个年龄未嫁的姑娘为“牙迷哈毛”,意为“老姑娘”。解放前拉祜族盛行早婚,男性一般15—16岁,女姓一般13—14岁即结婚,因此当地许多青春年少夫妇已是儿女成群。解放后有很大改变,但仍存在早婚现象。
原始社会介于氏族和部落之间的社会组织。通常由一个母氏族分裂的几个女儿氏族结合而成,或为二个以上有共同利益的氏族之联合。同一胞族各氏族互称兄弟(或姐妹)氏族,同一部落不同胞族的氏族互称从兄弟(或从姐妹)
镇压南笼布依族农民起义之奏章。5篇。清勒保(1740—1819,字宜轩,满州镶红旗人)撰。作于嘉庆二年(1797)。内容记嘉庆初年贵州南笼府安龙县布依族农民起义事件的原因、经过及清军对其实行武装镇压之
1592—1639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宣慰使※刀韫勐之子。崇祯元年(傣历九九○年,1628),父卒,袭宣慰使职,获明廷加委。他又以袭职事遣官员报缅王。
即“蒙古坎肩”(233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哈兰城卫和正统后所设哈郎卫称作海兰城卫或海兰卫。
参见“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2347页)。
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思平年号。937—?。
一种以母亲确认血统、传承世系和财产的氏族制度。简称母系制,泛称母权制。萌芽于旧石器时代中期,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向父系氏族制过渡。每个氏族由共认出自一个女始祖的后裔组成,有一定居住地域,生产资料归氏族公有
元朝大臣。蒙古克烈部人,土别燕氏。都元帅※土薛之子。初侍忽必烈于潜邸,任宿卫,为博尔赤(司膳)。世祖中统二年(1261),随汗征叛王阿里不哥,掌右翼,大败叛军于昔木土脑儿(今蒙古国苏赫巴托省南部)。四
?—1435明朝将领。蒙古族。东蒙古(鞑靼部)太师※阿鲁台子。初随父多次与明成祖作战,并与瓦剌争霸。宣德九年(1434),父被瓦剌击杀,势孤无所依,携其子脱脱孛罗(和勇)等归降明朝,授左都督,赐宅第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