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卡
僜语音译。旧时流行于僜人地区的习惯法之一。当发生偷盗、抢劫、私通及其它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时,按传统习惯,受到伤害一方有权强行罚取肇事者的财物作为赔偿和惩罚,称“斗卡”。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一定作用。但后来往往成为有权势者进行讹诈的一种手段。解放后已废除。
僜语音译。旧时流行于僜人地区的习惯法之一。当发生偷盗、抢劫、私通及其它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时,按传统习惯,受到伤害一方有权强行罚取肇事者的财物作为赔偿和惩罚,称“斗卡”。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一定作用。但后来往往成为有权势者进行讹诈的一种手段。解放后已废除。
清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多罗科氏。世居义州地方。崇德五年(1640),从杏山台上密遣人至清,约兵往攻。兵至,生擒台上5人,遂率众归清,授三等甲喇章京世职。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四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镀金银印。中统二年(1261),不花受封。
?—1505明广西思恩州土官。壮族。都指挥使岑瑛之孙,思恩州知府岑鐩之子。成化十六年(1480),袭父职。弘治十二年(1499),田州知府岑溥为子岑猇所杀,土目黄骥、李蛮趁机相互争权。奉督府命护卫岑溥
见“亦马忽山卫”(874页)。
见“倭里罕”(1889页)。
见“耶律璟”(1304页)。
或作永康。后凉太祖懿武帝吕光年号,光子吕绍即位后沿用不改。399年,凡1年。
清代官名。汉译“翼长”。内蒙古太仆寺左翼牧场所置管理畜群的官吏,每一畜群为一翼,是一翼之长。如骒马群、骟马群均设翼长1名。翼以下设和硕达,分掌放牧、繁衍、训练马匹等事。
?—171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弼齐噶岱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随从兄※善巴附清,驻牧哈噜纳山。诏发杀虎口仓粟赈所属贫户。三十年(1691),赴
见“慕容曦皓”(24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