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萨·阿尔斯兰汗
※喀喇汗王朝可汗。※萨图克·博格拉汗之子。956~971年在位。称“阿尔斯兰汗”,意为“狮子汗”。曾在苏菲派教士帮助下在全国推行伊斯兰教,960年有20万帐突厥语部族人入教。在位期间,开始了同于阗(今新疆和田)李氏王朝长期的“宗教战争”。
※喀喇汗王朝可汗。※萨图克·博格拉汗之子。956~971年在位。称“阿尔斯兰汗”,意为“狮子汗”。曾在苏菲派教士帮助下在全国推行伊斯兰教,960年有20万帐突厥语部族人入教。在位期间,开始了同于阗(今新疆和田)李氏王朝长期的“宗教战争”。
见“安答”(905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西部、西拉木伦河上游。牧地在围场北,东至翁牛特及巴林界,西至浩齐特及察哈尔正蓝旗牧厂界,南至翁牛特界,北至乌珠穆沁界。元属上都路及应昌路地,明为成吉思汗后裔住
见“小云石脱忽怜” (152页)。
见“鹘里尀”(2452页)。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打记号”。订婚的一种仪式。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以南的珞瑜地区。男儿成年后,如父母看中某家姑娘,便携带礼物,一起到姑娘家,向其父母提出攀亲要求,如女方父母同意,即热情接
1268—1314元朝大臣。回回人。祖籍西域。大都(今北京)南北两城兵马都指挥使亦速马因之子。自幼“颖悟嗜学”,长于西域字语。初为中书省掾,累升江西行省员外郎、吏部主事、刑部员外郎、中书省郎中、翰林侍
书名。金李俊民撰。10卷,内诗3卷,文7卷。俊民,泽州(今山西晋城)人,字用章。承安五年(1200)进士,应奉翰林文字,未几弃官教授。金迁都后,隐于嵩山,自号鹤鸣道人。金亡,元世祖忽必烈征聘不就,卒赠
明代在镇雄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古为屈流大雄甸。昔乌蛮与裔阿统及其子茫布居此地,强盛后因其名号部曰“茫布部”。元初置芒部路军民总管府,属云南行省。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府,改属四川省。十七年升为军民
?—1213金大臣。本名元奴,字正甫。女真族。完颜氏。明昌(1190—1196)中,为奉御,历官左拾遗、刑部员外郎。泰和元年(1201),为贺西夏主生日使。转工部郎中。四年(1204),与乔宇等编辑陈
唐西域军事建置。位于今喀什河附近。驻有军队,卫戍边疆。玉河军与各守捉、城、镇等,总称为道。隶安西都护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