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都县
渤海王国置。又作丸都县城(丸与桓音近异译)。为西京鸭渌府桓州附郭县。县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具体所指稍有不同,一说在集安镇,或说在西通沟。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九都之李”(九为“丸”字之误),即产于此。地处※“朝贡道”必经之地。南北朝初(427年以前),此为高丽王城所在。辽灭渤海后县废。
渤海王国置。又作丸都县城(丸与桓音近异译)。为西京鸭渌府桓州附郭县。县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具体所指稍有不同,一说在集安镇,或说在西通沟。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九都之李”(九为“丸”字之误),即产于此。地处※“朝贡道”必经之地。南北朝初(427年以前),此为高丽王城所在。辽灭渤海后县废。
见“敦罗布旺布”(2270页)。
参见“沟主”(1135页)。
即“奇卜察克部”(1352页)。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天会六年(1128),析宋河东路为南北二路,北部治所在太原(今山西省太原市),置兵马都总管。辖太原府;领节镇州3:汾、代、岚;刺史州9:忻、平定、石、葭、隩、宁化、岢岚、保德、管。兴
见“达延汗”(726页)。
即“乙弗”(2页)。
见“可令河卫”(492页)。
①封爵名。西秦太初三年(390),金城王乞伏乾归以吐谷浑王视连(350—390年在位)遣使贡献,赐以此爵。因吐谷浑据有白兰(今青海柴达木盆地都兰一带),故以地为封爵名。同年,视连卒,子视罴继位,西秦复
明初土族第一代剌土司。青海西宁州人。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总旗。其孙剌苦功升副千户,始以剌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男女200余人。居地在今民和县泉里剌家庄,上剌庄。附剌土司
北洋政府关于蒙旗垦务的法规。袁世凯政府借口保全各蒙旗公众土地,于1914年2月,制定此通则。内容主要为:凡蒙旗出放荒地,无论私有、公有,一律须由札萨克行文该地方行政长官报经中央核准。蒙旗土地应由政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