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七沁
见“笔写契”(1883页)。
见“笔写契”(1883页)。
?—1220金大臣。西南路按出灰必剌罕猛安人。女真族。完颜氏。初充护卫,累官为原州刺史。因在部内买马失职,夺官一阶,降北京兵马都指挥使、宁远军刺史。后官至西京(今大同)留守事。崇庆元年(1212),迁
见“癿加思兰”(816页)。
门巴族民间木制餐具。门巴语音译,意为“敞口木碗”。其分侈口鼓腹和直口弧壁两种器型,均为矮圆柱形足、平底。由当地工匠采用青杠、米柳、杜鹃花等质地坚硕的树根、茎,经砍切成圆段坨,高温煮、晒干、车床凿创外壁
见“舒尔哈齐”(2262页)。
?—1801清宗室、将领。正白旗人。姓爱新觉罗氏。乾隆二十七年(1762),由闲散宗室授三等侍卫。升头等侍卫。四十一年(1776),以副都统衔赴西藏办事。五十一年(1786),改福州将军。次年,率驻防
高句骊国官号。一作“褥萨”。为高句骊王国下辖大城的最高长官(据《北史》、《隋书》,高句骊族凡5部,每部设“褥萨”一),比唐都督府之都督。新旧唐书《高丽传》中有“北部傉萨高延寿”、“南部傉萨高惠贞”率兵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习俗。亦称徒跣、跣行,俗称打赤脚。流行于古代百越民族地区及今南方各地。此俗即一年四季“打赤脚”,很少穿鞋或木履。是适应南方气候温暖及多雨、多稻田的环境特点。《韩非子》卷7载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又译“吉尔提斯”。意谓送给女方婚礼用品。当男女双方缔结婚约时。男方须向女方交纳一定数量牲畜,作为聘金,称“哈楞玛勒”。尔后,男方须请亲朋邻里聚集一起,将用大毛毯包裹起来的结婚用品
唐代室韦首领。又作阿朱、阿成。唐朝为加强对室韦的管理,于其地设室韦都督府,任命该族首领为都督,领府事。史称其为“大都督”,曾于大和九年(835;一作贞元九年,793)十二月率30人朝唐。
书名。辽道宗(1055—1101)时官修。卷数不详。因顺次录太祖、太宗、世宗、穆宗、景宗、圣宗、兴宗七帝事迹,故名。大安元年(1085)十一月成书。已佚。内容约为《辽皇朝实录》及《辽史》有关诸帝本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