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协领公署
见“毕拉尔路” (757页)。
见“毕拉尔路” (757页)。
西辽承天太后耶律普速完年号。约1164—1177年,凡14年。
参见“哈格”(1630页)。
见“五姓蕃”(263页)。
清代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居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清廷为了有效制止河州地区各族穆斯林的反抗斗争,加强统治,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改明时“里甲制”为“会社制”。每会辖20到3
清代西北地区台站道之一。康熙五十四年(1715),设台站保护乌兰固木地区游牧。后被准噶尔军所据。乾隆十九年(1754),清军收复唐努乌梁海地区,建立下述台站;近吉里克、额尔沁、萨木噶勒、阿拉克鄂博、鄂
东乡族语音译,意为“绣花绑带”。旧时东乡族妇女腿饰。至清末民国初年,尚流行于甘肃东乡族地区。时东乡族妇女下穿套裤,裤管镶两道绣花边,裤管后面开小叉,中青年妇女用此绣花绑带束住脚管,作为装饰。今已不用。
即“侯力归”(1688页)。
即“段匹磾”(1695页)。
见“夏不鲁罕丁”(1851页)。
即“板升”(12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