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哄达
鄂温克索伦族社会的家族公社的家族长。当选条件为,年龄40岁以上,聪明能干。详见“毛哄”(359页)。
鄂温克索伦族社会的家族公社的家族长。当选条件为,年龄40岁以上,聪明能干。详见“毛哄”(359页)。
1497—1555明嘉靖朝抗倭(日本海盗)女英雄。广西归顺府(今靖西)人。壮族。明归顺州知州岑璋之女,田州指挥同知岑猛之妻。自幼习武,善用剑,颇通兵法。对丈夫不义之行多有劝阻,深明大义,甚得族人爱戴。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
见“严关”(1047页)。
契丹官吏便服名。据《辽史·仪卫志》:“臣僚便衣,谓之‘盘裹’。绿花窄袍,中单多红绿色。贵者披貂裘,以紫黑色为贵,青次之。又有银鼠,尤洁白。贱者貂毛、羊、鼠、沙狐裘。”
藏语音译,意为“医算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讲习医药、历算,主要为封建领主治病及编制藏文历书的机构。清康熙十五年(1676),初在药王山之药王庙内传习医药知识,至五十六年(1717)后开始讲习藏医、历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马匹饲养与管理。夏仁宗时期已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四品,属下等司。
官名。满语音译。“凡担”,亦作“法一丹”,意为“仪仗队”,“章京”意为“有职守之官”。清初御前仪仗队的主持人。清崇德元年(1636),太宗皇太极曾谕,驾下旗鼓,今后不许再称“旗鼓”,满洲称“凡担章京”
清代八旗官兵冬季畋猎之称。古有春蒐、夏苗、秋狝、冬狩之分,清代沿之。康熙二十一年(1682)迄嘉庆六年(1801),八旗官兵相沿于每年冬季举行步猎二三次,于京城外就近演练以习武,委官充当临时营总或由都
见“失里绵卫”①(591页)、“失里木卫”(591页)。
见“敷答河千户所”(24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