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草杆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在一口大铜锅中将水烧沸,由巫师将两根草杆并在一起放进水中,若草杆仍并拢一处没有分离,表明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表明被告理直、原告理曲。解放前僜人常以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理曲者必须向理直一方赔偿损失。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在一口大铜锅中将水烧沸,由巫师将两根草杆并在一起放进水中,若草杆仍并拢一处没有分离,表明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表明被告理直、原告理曲。解放前僜人常以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理曲者必须向理直一方赔偿损失。
即“上契丹事”(116页)。
?—1794清朝蒙古王公。巴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十一世孙,多罗郡王※璘沁长子。尚和硕和婉公主,封和硕额驸。因体弱,未袭王爵,以公爵在内廷行走,又在清字经馆译办经卷。乾隆二十一年(17
渤海王国置。为怀远府所领9州之一,仅知领富寿、优富2县。辽灭渤海后,迁其民至今辽宁铁岭县一带,置银州统之;其富寿县改名延津县,优富县更名永平县。
船的一种。因船形似鞋得名。流行于今黑龙江省。本为哈尔滨等地汉族居民用船,20世纪30年代传入赫哲族地区后,遂取代赫哲族原有的船只,成为运输和捕鱼撒网、下钩的主要用船。大小不一,大的载重近3千斤,小的也
见“夷水”(759页)。
府名。明置。元置乌罗龙干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松桃县西南乌罗。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乌罗长官司。永乐十一年(1413),改为府,隶贵州布政使司。领有朗溪、答意、治古、平头著可等长官司。
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一种巫师。男女都有,但作法时男的也必须穿女上衣戴绣头巾。声称能以法术查找各种恶鬼,祛除病人身上病痛,为病人招魂。作法时所用道具有一把箭镞、一个竹箕、一碗米、一碗酒,用黎语念咒,边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博尔和卫。永乐七年(1409)八月置,以齐达纳等为指挥使。清代有博尔和山,在吉林西南,与英额边门相近。
※西羌的一支。又作紫羌。汉魏之际,与白水羌、黑水羌同居于白水流域中上游地区,属阴平郡(治今甘肃文县)管辖。晋时徙居汶山郡广柔、平康县。晋元康八年(298),兴乐县(今四川南坪西)黄石(羝)羌、卢水胡来
即“达斡尔族”(7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