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替土官制作火药,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替土官制作火药,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见“狐偃”(1481页)。
见“骊姬”(1970页)。
元代山名。又译哈剌浑山、哈老温山、哈剌温只都(敦)山。今大兴安岭。1206年蒙古建国后,为左手万户木华黎辖地。元代为齐王部、济南王部东界。
1278—1317元朝大臣。畏兀儿人。集贤大学士脱列子,中书平章政事※阿礼海牙兄。初事爱育黎拔力八达(仁宗)于藩邸。大德十一年(1307),成宗卒,力劝爱育黎拔力八达迎立其兄海山。及武宗海山即位后,召
①(1581—1623)后金著名儒臣,满文创制者之一。满族。纳喇氏。世居建州都英额(今辽宁抚顺西)。努尔哈赤起兵初期来归,隶满洲正黄旗。兼通满、蒙、汉文字,封为“巴克什”。常从努尔哈赤征蒙古诸部,以蒙
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
见“炳多优”(1728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柯尔克孜”,突厥语,系本族自称,一般释为“四十个姑娘”;另可解释为“四十个部落”;或谓为“草原人”等。主要分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少数散居于其他各县和黑龙江省
清代八旗成员所占有的田地。始于天命六年(1621),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辽沈地区实行“计丁授田”,每一成年旗丁授田6垧。后继续推行此制,于顺治元年(1644)至康熙(1662—1722)初年,清政府先后进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天山县(今内蒙古四子王旗西北卜子村)。蒙古诸部统一前,汪古部世居该地。金朝于互市的榷场设置天山县。世宗大定十八年(1178),升为净州。元朝升为净州路。明初废。净州故城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