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元末广西瑶民起义首领。广西贺州(治今广西贺县)人。瑶族。元统二年(1334),在贺州一带号召广大瑶民武装反抗元朝统治者的残酷压迫剥削,“据其山险,连绵数百里”,使官军无从措办,并率义军先后攻占和袭击广
见“九姓回纥”(36页)。
官名。唐置,唐至宋初,藩镇相沿以亲子弟领衙内之职,为节度使府衙内牙将,统最亲近之卫兵,高一级的称衙内都指挥使。党项夏州定难军节度使府衙至西夏建国前均设置。
部分彝族的自称。原为地名,后演变为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元江、新平、双柏、峨山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清代满洲八旗的组织序列。居上三旗之后。顺治七年(1650)十二月,摄政王多尔衮死后,世祖福临为加强对八旗的控制,重新调整八旗次序,定镶黄、正黄、正白诸旗为上三旗,为皇帝亲兵;正红、镶红、正蓝、镶蓝、镶
唐代在回纥地区建立的羁縻政权。※“六府七州”之一州。位于多览葛西北。以阿跌等部配合唐军灭薛延陀汗国,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467)置,以阿跌首领贺之为刺史。隶燕然都护府。
旧时部分土族地区封建地租剥削形式之一。地主为避免差役、田赋,将部分土地租给佃户,不收取租粮,而由佃户承担地主全部或大部土地的粮差派款等。兼有劳役地租与实物地租两重性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哈尔芬卫、哈尔费延卫。永乐十二年(1414)9月,与塔速儿河等7卫同时设立,据考在前苏联黑龙江侧阿纽依河口。此后多次来贡。
?—1588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孛儿只斤氏。※俺答汗第九子,※三娘子生。万历九年(1581),受明封为百户,后升武略将军。与明朝互市于大同诸市口。无后嗣。
?—1162金代契丹起义军领袖。契丹族。移剌(耶律)氏。正隆六年(1161),海陵王征发西北路契丹丁壮从军伐宋,契丹人恐丁壮从军后遭邻族侵掠,请求免征,遭拒,遂从招讨司译史撒八杀招讨使完颜沃侧及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