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西夏军职名之汉译名,又称敢卜、绀孛、臧卜、甘卜、甘普等,多指地方守将军职,西夏人多以此为名。一说采自吐蕃“赞普”之徽号而用之。
?—1666清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初事太宗皇太极,大凌河之役以智勇见称。天聪八年(1634),攻大同,奋进克敌,受命代其父为牛录额真。崇德三年(1638),授工部理事官,兼甲喇章京。从豫亲王多铎攻明
1886—1946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人。蒙古名扎木扬什拉布。内蒙古伊克昭盟鄂托克旗人。曾在青海塔尔寺学藏经,后返回本旗,为鄂托克旗阿拉庙活佛。1923年,参加鄂托克旗诸“独贵龙”(牧民反封建斗争的组织)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与合力啰”。2正、2承旨、8都案、2案头。
参见“学董制”(1536页)。
?—1385明代侗族农民起义首领。又称“吴面儿”。贵州黎平县兰洞人。侗族。出身贫苦。洪武十一年(1378),率当地侗、苗、汉各族人民在兰洞起义,反抗土官和流官的双重压迫,直捣靖州,在零陵、九里岗一带和
即“美川王”(1761页)。
我国古代南方民族地区以蕉葛纤维织成之布。亦称蕉葛布。据杨孚《异物志》:“芭蕉,叶大如筵席,其茎如芋,取之为丝,可纺织,女工们为絺绤,今交趾葛也”。岭南各地俱有之。左思《吴都赋》把蕉葛与越升并提,“焦葛
后凉灵帝吕纂年号。399—401年,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