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庄
清代皇室庄园。归皇帝支配。未入关以前时期,已有庄园之设;入关定都以后,相继设千余庄。粮庄,以输皇粮;银庄,以缴皇银;祀典,以供牲猪;奉先殿进鲜,以供鱼雉;内厩,以供豆秸。分封王公,制以其爵次之别,分别恩赏粮庄、银庄等有差,概从皇室庄园内分拨。因属京都内务府、盛京内务府分别经管,故又称“内务府官庄”(309页)。
清代皇室庄园。归皇帝支配。未入关以前时期,已有庄园之设;入关定都以后,相继设千余庄。粮庄,以输皇粮;银庄,以缴皇银;祀典,以供牲猪;奉先殿进鲜,以供鱼雉;内厩,以供豆秸。分封王公,制以其爵次之别,分别恩赏粮庄、银庄等有差,概从皇室庄园内分拨。因属京都内务府、盛京内务府分别经管,故又称“内务府官庄”(309页)。
?—1631清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纳喇氏。世居哈达地方,哈达贝勒万之孙。太祖努尔哈赤时归附,授佐领,赐姓觉罗。天聪五年(1631),随军征明大凌河城,战明监军道张春、总兵吴襄援军。奋勇挺进,败吴襄军
见“伏里其卫”(798页)。
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头人。①皇庄、王庄、旗下官庄等,系官设,通例每庄设庄丁10人,以其中一人立为庄头,管理生产、公差、纳粮、纳银、杂供等事。其缺,例以其子弟顶补;被革,则调充他庄庄丁。受屯领催监督,
见“古木河卫”(441页)、“可木卫(一)”(491页)、“古木卫”(440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村寨专管庄稼的人。每个村寨人数不等,由群众推举,负责安排村寨的播种、除草、积肥、收割及砍柴等生产事宜。与群众共同商定时间,不能按时完成者,由寨众帮助。春播后由其轮流巡
岭南古郡名。秦始皇平定岭南越地后于三十三年(前214)置。以任嚣为郡尉。治所番禺(今广州)。辖境相当于今广东滃江、大罗山以南,珠江三角洲及绥江流域以东,包括广东大部分地区。为南越人聚居地。始皇建郡后,
详见“嘉玛万户”(2430页)。
①(?—1309)元朝大臣。又译野先不花。蒙古克烈氏。※孛鲁欢长子。世祖时,袭文职为必阇赤(书史)长,继任皇子燕王真金王傅。至元二十三年(1286),出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成宗元贞元年(1295),出
藏语称“阿里科松”,意为“直属土地人民”。吐蕃王朝初称香雄,后称羊同。至公元九世纪末,始称阿里三围。辖地为今西藏阿里地区及拉达克一带。唐会昌二年(842),吐蕃王朝解体,赞普后人西逃羊同,相继建立三个
见“贡差”(9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