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集屯河所
见“兀者屯河千户所” (112页)。
见“兀者屯河千户所” (112页)。
见“剖阿里”(1905页)。
清代和民国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即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清初为准噶尔部库木诺雅特游牧处。乾隆二十年(1755),平准噶尔时内属。二十五年(1760),设同知。二十八年(17
见“仇由”(320页)。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斡尼则啰”。属次等司,掌宫城出入。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4承旨、4都案、18案头。
书名。明代朱九德撰。成书于嘉靖三十八年(1559)。编年体。按时序记载三十二年(1553)至三十八年间所耳闻目睹倭寇骚扰闽、浙、苏、松诸地情况及明军与各族人民共同抗倭经过。书中提及湖广土兵抗击倭寇过程
见“婆娑府路”(2128页)。
清代对额外马甲等之称。用以作为八旗官员的养廉银。史谓文官食火耗、武官食空粮,此为一定时期内约定俗成的陋规,清诸典籍皆以列载于《俸饷优恤》项下。《清会典·八旗都统》载:凡马甲等“皆有额,额外曰随甲,各以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官职名。代理※司伦。职权与司伦同。1950年冬,西藏和平解放前夕,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被以摄政大札为首的西藏上层反动分子扶持南逃亚东,※噶伦多随之而去,由留在拉萨的仔本鲁康娃
见“阇阇干”(2105页)。
宇文氏所建北周铜币名。北周初,尚用北魏※太和五铢、※永平五铢及※永安五铢等。至周武帝宇文邕保定元年(561)七月,更铸布泉之钱,以一当十,与五铢并行。至建德三年(574)六月,五行大布钱铸造后,与其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