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见“达卢骨部”(731页)。
参见“拉孜”(1366页)。
苗族男子的佩刀。男孩初生时,三朝秤若干重,即以如数的铁用火炼之。埋入土中。每年生辰取出再炼而复埋之。至15岁,将埋土中之铁取出打制成佩刀,谓之苗刀,最为锋利。用为杀伤武器。
金代女真的一支。又译乌底改、兀的哥。一说来源于黑水靺鞨※窟说部,辽代称兀惹或乌惹。是金代地处最东北边的女真部落,分布在今黑龙江下游山林地区(一说还散居在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森林地区)。元代兀者(吾者
壮、布依族旧时生育习俗。流行于广西壮族及贵州南部布依族民间。幼童久病不愈或独生子女,经巫师或巫婆卜卦,认为幼童“命薄”,须找“保爹保妈”方能健康成长。其法:在夏历二月初二花婆诞辰日,带着鸡鸭酒肉到桥头
壮族传统手工艺品。亦作“箭囊”、“箭服”。流行于各地壮族民间。用土织厚布多层制成长约20厘米、宽约12厘米的长方形挂包,外层用浆糊把多层土布粘在一起,使之厚重结实,再于面上刺绣各种花纹,有的还在沿边镶
西夏崇宗李乾顺年号。1101—1113年,凡13年。
怒语音译,意为“官贡”。参见“怒管”(1775页)。
见“黑车子室韦”(第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