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钦达拉
清代四川孔撒土司弟。藏族。乾隆二年(1737),瞻对土司因地方纠纷,终年不休,经其从中调解始息。诏四川总督遴员勘查地界、分疆,授安抚使职,遂与其兄分析地土,领麻书土司。五十七年(1792),随福康安西征廓尔喀有功,诏封霍尔五家土司为招讨司、宣抚司、长官司等职,总属于孔撒土司管辖。
清代四川孔撒土司弟。藏族。乾隆二年(1737),瞻对土司因地方纠纷,终年不休,经其从中调解始息。诏四川总督遴员勘查地界、分疆,授安抚使职,遂与其兄分析地土,领麻书土司。五十七年(1792),随福康安西征廓尔喀有功,诏封霍尔五家土司为招讨司、宣抚司、长官司等职,总属于孔撒土司管辖。
参见“都官伯克”(1817页)。
?—1233金大将。女真族。完颜氏。金始祖函普弟保活里之后。沉厚有大略。初补亲卫军,选充护卫。明昌元年(1190),由宿直将军授宁化州刺史,迁武卫军副都指挥使。泰和二年(1202),转胡里改路(治今黑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婆莴部。为南北朝时的※钵室韦同名异译(一说为※北室韦9部之一),“钵”为急读音译,“婆莴”为缓读音译。《旧唐书》称该部分布于※小如者室韦之北。具体所在有二说:一说在大兴安岭北段伊
约1756—1824清代诗人。字实夫。四川成都人。回族。原籍浙江钱塘,幼时随父入川,为舅父马秋药所钟爱,因又姓马。好咏吟,文才出众,年虽弱冠,即有《梅蕉山房诗课》、《蕉缘轩诗抄》等作品问世。乾隆四十二
即“诺曷钵吐谷浑可汗”。参见“诺曷钵”(1332页)。
见“鄂伦春族”(2052页)。
见“土尔扈特南中旗”(7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哈克三所。永乐四年(1406)二月,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儿张等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据考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附近。
?—1657清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礼敦之孙。初任佐领,皇太极即位后,始设十六大臣,进入大臣之列,任正蓝旗都统。天聪五年(1631),随军围明大凌河,同都统和硕图等合兵夹击,大败明军。八年(1634)
见“竹里河卫”(7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