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明初土族官员,东府第一代李土司。青海西宁人。先世自称为西域沙陀突厥李克用之后。元末任西宁州同知。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都指挥忠显校尉,经略河湟,后进西宁卫指挥佥事,升指挥使。受命招抚各部族
参见“八关”(22页)。
见“伯言儿”(1090页)。
旧时云南德昂族的婚姻习俗。德昂族原存在有舅父的女儿要同姑母的儿子结婚的习惯,为古老血缘婚的遗迹。随着个体家庭的发展,舅父之女常常拒绝同姑父之子结婚。这时,如外嫁,按例应将收入身价的1/3送给姑母,表示
民国时期新疆进步文化组织。全称为“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文化促进会”。1935年成立。会长伊斯哈克拜克,(柯尔克孜族),成员多来自哈、柯两族。初成员多为部落和宗教上层,后由于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疆活动加强,
见“和硕特东上旗”(1451页)。
见“章嘉若必多吉”(2095页)。
?—169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纳喇氏。初任侍卫,署副都统兼佐领。康熙十二年(1673),偕副都统色格率军驻河南府,备御吴三桂。寻同将军阿密达赴西安、兰州等处征讨叛镇王辅臣,以功受奖。继随抚远大将
?—1824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姓瓜尔佳氏。乾隆三十一年(1766),由健锐营蓝翎长补前锋校。后历任参领、副将、总兵。五十四年(1789),擢乌鲁木齐提督。嘉庆四年(1799),官乌鲁木齐都统。七
辽代契丹大字、汉字合刻墓志。上右部刻契丹大字19行,271字;下部刻汉字24行,511字,两者不对译。契丹字尚不可解,汉字叙墓主人身世。耶律延宁(946—985),官至※羽厥里节度使。墓志于196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