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舞
苗族民间舞蹈。源于庆丰收、祭祀活动,现青年男女社交活动时,常有此舞。男子捧芦笙边吹边跳,女子伴随节奏翩翩起舞。芦笙比赛时,吹奏者边舞边作技艺较高的动作,仿效动物姿态及各种劳动及生活动作,如鹰舞、燕舞、狮舞、斗鸡舞、收割舞、绕舞、滚舞及爬花杆、倒立、翻筋斗等。有单人舞、双人舞、多人舞数种。原只由男子吹奏跳舞,现已有女子参加。苗族男童自幼即习吹奏芦笙,故古有“苗族不离笙”的说法,常以其娴熟舞技动作比赛胜负。今侗、彝、壮、水等民族也有此俗。
苗族民间舞蹈。源于庆丰收、祭祀活动,现青年男女社交活动时,常有此舞。男子捧芦笙边吹边跳,女子伴随节奏翩翩起舞。芦笙比赛时,吹奏者边舞边作技艺较高的动作,仿效动物姿态及各种劳动及生活动作,如鹰舞、燕舞、狮舞、斗鸡舞、收割舞、绕舞、滚舞及爬花杆、倒立、翻筋斗等。有单人舞、双人舞、多人舞数种。原只由男子吹奏跳舞,现已有女子参加。苗族男童自幼即习吹奏芦笙,故古有“苗族不离笙”的说法,常以其娴熟舞技动作比赛胜负。今侗、彝、壮、水等民族也有此俗。
书名。清刘锦堂撰。16卷。是书系作者于光绪(1875—1908)年间,奉命驻镇新疆的奏折汇编。奏稿起自光绪四年(1878)三月二十四日,止于十五年(1889)二月十五日。内容主要有:一为新疆改为行省经
旧时裕固族户族内部事务的管理者。亦称老者。部落下按姓氏划分,有若干户族(相当于氏族),一般每个户族都有一个户族长,组织管理本户族内部事务。由部落头目指定或选举产生,多由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长者担任。有
清中叶官员。满洲正黄旗人。姓伊尔根觉罗氏。字松亭。嘉庆二十四年(1819)举人,道光六年(1826)进士,后官侍讲、陕西知府。著有《伊尔根觉罗氏家谱》。
617或618—674唐代南诏第一世王。又作细诺罗、细奴逻、习农乐。乌蛮,姓蒙氏。庞迦独之子。居蒙舍州(在蒙舍川,治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城西北图山)。本为部落渠帅,
见“额尔济纳”(2533页)。
见“破六韩孔雀”(1847页)。
隋唐时期在今中亚阿姆河与锡尔河流域建立的九姓政权通称。又称“九姓胡”。九姓政权分别为:康、安、曹、石、米、何、火寻、戊地、史。其中以曹、安2姓为最。九姓皆本于康,原居祁连山北昭武城(今甘肃临泽县境),
藏语音译,意为“租税”。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的地租和畜租。在农区收取定额租的土地称“波欣”。经营方式有:领主将小※谿卡或大片零散的领地交给属下大差巴经营;或小领主将其所属谿卡被迫让给大领主经营;这两种为
明朝官员。蒙古族。元朝旧臣。通蒙古文书。明永乐(1403—1424)时,由都指挥李贤(蒙古族)荐举于明成祖,任教习翻译。洪熙元年(1425),因积年辛劳,由吏部尚书蹇义上报,升鸿胪寺右丞。
近代回族文化团体。1925年6月28日,由哈德成、伍特公、沙善余、马刚侯等人发起,成立于上海。以阐明伊斯兰教教义、提倡回民教育、开展中外伊斯兰文化交流、扶助同教公益事业等为宗旨。马刚侯、哈德成任正、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