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勒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双江佤族地区对长工的称谓。当地所雇长工不论男女和年龄大小一般只管吃、住和每年给一点衣服,不再另给工资。但也有一些村寨对20岁以上的长工可酌情给少许工资,或与雇主有亲族关系者也会多少给点工资,所受剥削极重。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双江佤族地区对长工的称谓。当地所雇长工不论男女和年龄大小一般只管吃、住和每年给一点衣服,不再另给工资。但也有一些村寨对20岁以上的长工可酌情给少许工资,或与雇主有亲族关系者也会多少给点工资,所受剥削极重。
1508—1582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蒙文史籍作阿勒坦汗,汉籍又译作安滩、谙达、俺答阿不孩等,尊称索多汗、格根汗。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右翼济农※巴尔斯博罗特次子。领土默特万户(十二土默特),
古地名和古族名。见于《云南志》(《蛮书》)、《旧唐书》、《新唐书》等。爨为三国时的南中大姓之一,居于建宁郡(约在今云南曲靖地区),被诸葛亮封为“领军”,其统治区亦称为爨,治下主要为叟族。后势力不断扩大
元代蒙古官名。掌马驼饲料的供应分配。《元史·成宗纪四》:“孛可孙专治刍粟”。国初始置,以重臣领之,秩正三品。有权决定马驼刍料当给与否。初只设数人掌其事,后以各位增入,至繁冗,成宗大德九年(1305),
县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置。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以县东北有赭色孤峰而得名。汉为辽西郡文成县地,先后有东胡、乌桓、鲜卑、库莫奚、契丹等少数民族在此游牧。辽于其地东部设高州,西部设松山州
见“罗苴子”(1416页)。
解放前侗族社会的一种经济剥削形式。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存在于有租佃关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有田出租的富户,同时把牛租给佃户饲养和使用。在租牛期间,如母牛产子,则按“主三佃一”分成,不另收牛租。
骆越人耕作的稻田称谓。古时居于交趾一带的骆越人利用江河潮水的涨落而垦种之稻田,据《水经注》引《交州外域记》云:“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骆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
?—1778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固山贝子※策旺诺尔布长子。雍正十年(1732),随军击准噶尔部于克尔森齐老及额尔德尼昭(位于鄂尔浑河畔),以功,命乾清
见“不彦台吉”(270页)。
蒙古族习俗之一。以九数为隆重、吉祥。如成吉思汗建国时树立九游(亦作“九斿”、“九足”、“九脚”等,指旗上之飘带、穗子)白旄纛;每岁逢重九或四月九日,大会诸王于汗廷并举行祭典。祭礼时,羊鹿野豕等祭品亦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