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刀
苗族男子的佩刀。男孩初生时,三朝秤若干重,即以如数的铁用火炼之。埋入土中。每年生辰取出再炼而复埋之。至15岁,将埋土中之铁取出打制成佩刀,谓之苗刀,最为锋利。用为杀伤武器。
苗族男子的佩刀。男孩初生时,三朝秤若干重,即以如数的铁用火炼之。埋入土中。每年生辰取出再炼而复埋之。至15岁,将埋土中之铁取出打制成佩刀,谓之苗刀,最为锋利。用为杀伤武器。
见“捕鱼儿海子”(1854页)。
①(?—1274)元代著名炮师。回回人。祖籍波斯别马里思丹(今伊朗境)人。善造炮。至元八年(1271),应世祖召,与阿老瓦丁同至京师大都(今北京),奉命造新炮。九年,献所造巨石炮,其炮省力而击远。十年
金末官员。一作王曼庆。自号“澹游”。渤海族遗裔,王庭筠嗣子。金宣宗时,被遣至咸平(治今辽宁开原县境)授王浍辽东宣抚使。天兴二年(1233)七月,右丞相、枢密使完颜赛不行尚书省事于徐州,州粮缺乏,以行省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见“鸠僚”(1103页)。
1861—1933近代封建、资产阶级官僚。原名春泽,字云阶,广西西林县那劳村人。壮族。出身封建官僚家庭,其父岑毓英曾任清云南巡抚、云贵总督等职。光绪十一年(1885),考取举人(有说请人代笔)。十五年
清朝使用的民族称谓。指维吾尔族。清代称维族为“缠回”,故称其部落、部族为“回部”。如“吐鲁番回部”和“哈密回部”。乾隆平定大小和卓之乱后,又称新疆南部八城维族为“天山南路回部”,统称维吾尔族为“回部”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非常设会议之一。19世纪中叶设置。在※达旺住哲基础上增加※三十二措(定)的头人共同组成。决议涉及整个门隅地区利害关系的最重要、最紧迫的事情,使之统一认识,协调行动。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初以咽面(样磨)部置州,隶燕然都护府管辖。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改州为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在巴尔喀什湖和阿拉湖之间。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蒙古族讽刺性的故事集。清朝末年,蒙古族的封建领主制度濒临危亡,蒙古王公贵族在政治上专横残暴,生活上腐朽糜烂,对广大蒙古族民众百般蹂躏和摧残,阶级矛盾日益激化,成为产生和流传这种讽刺文学作品的社会现实基